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等十部门关于本市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2015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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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府办发〔2015〕2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等十部门关于本市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等十部门关于本市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5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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