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全国旅游投资平台系统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2012年01月06日
沪旅〔2011〕196号
关于做好全国旅游投资平台系统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为了加强全国旅游项目信息管理,抓好旅游产业的投资引导,国家旅游局于2009年9月起正式启动了中国旅游投资平台建设,至今耗时二年,形成了项目管理系统(http://tz.cnta.gov.cn)、旅游投资网站(http://www.cntins.cn)、网上展厅为主体的三大系统。
按照国家旅游局2011年11月举办的全国旅游项目信息填报培训班的有关精神,为了切实发挥中国旅游投资平台在引导投资、促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现要求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旅游投资项目信息填报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投资平台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旅游项目信息填报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一项常规性工作,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报送和审核本区县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旅游项目信息,有招商引资需要的可以在旅游投资网站中公布旅游项目相关信息。
二、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明确一名项目信息员,并为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信息员调离岗位时要做好交接工作,并将新的工作人员信息报市旅游局备案。
我局将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适时开展项目系统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定期召开项目信息员工作会议,总结各区县信息填报工作情况。各区县可结合当地旅游项目情况制订本区县的工作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