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印发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2012年01月19日
沪教委职〔2012〕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高职高专院校:
现将《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
***: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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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上海职业教育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实施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各项重点工作。以培养学生成为适应工作变化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为主线,以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为重点,进一步做精、做特、做强职业教育。
一、中等职业教育部分:
(一)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结构
1.积极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构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职前职后并举、普职渗透、中高职协调发展,结构合理、功能多样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已经参与试点的中高职院校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对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中职校办学积累有优势、行业特色突出的专业,按照专业培养的特殊需要,探索实施五年制一体化办学的专业试点。
2.启动双证融通一体化课程认证改革试点。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从已经颁布实施的42个专业教学标准中选择若干个行业优势突出、改革基础良好、学校专业设置中量多面广的专业,开展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一体化课程认证改革。继续推进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做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
3.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建设。优化职业教育集团的资源配置、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拓展职业教育集团的功能和辐射空间,引导集团内院校积极开展基于学分互认的中高职教育课程衔接试点,为学生创造更加宽松和灵活的学习方式。研究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政策和投入激励机制,研究制定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二)优化调整学校和专业布局,推进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
4.继续培育和扶持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进一步强化国家级示范校的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加强第一批国家级示范校立项学校过程监控和目标管理,组织第二批申报学校完善建设方案和举措,扶持和支持10所左右中职校积极创建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5.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方案,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改革发展中的瓶颈和难点,推动中职校向特色和品牌发展。鼓励和引导中职校与国外职业院校开展合作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的办学模式和课程标准等优秀成果。继续推动行业中职校实施校安工程。
6.深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在着力推动已立项的156个重点建设专业改革的基础上,加强对创建一批精品特色专业与课程工作的指导和交流。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特色专业的评估指标并逐步进行评估验收工作,开展第一批精品课程评审工作,通过评审的市级精品课程进入精品课程展示平台。
(三)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7.积极完成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中明确的上海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教职成〔2010〕13号)要求,基本完成本市承担的12个项目课题研究及改革实验工作,进一步带动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建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办出特色,提升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8.组织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评优活动。围绕让教法更贴近学生的主题,形成一批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涌现一批理念领先、业务精湛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和职教名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继续组织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9.进一步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与编制工作。深化任务引领型课程为主体的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对新立项的一批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单位的指导和交流,开展课程标准编制相关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对完成开发任务的项目进行评审。继续完善和修订部分已开发的专业教学标准。
10.继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教学质量评估。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质量常态评估形式和方法,修订与完善教学质量网上评估系统,组织教学指导专家对学校进行教学工作实地抽查。
(四)推动双师制教学团队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11.广泛开展校长、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及新教师培训。依托市双名基地和专业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进一步提高校长的改革创新意识、决策执行能力以及学校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专业骨干教师的市级培训,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学习培训平台。开展职业教育理念、师德素养、岗位核心技能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新教师市级专项培训。
12.共建双师型教师企业培训实践基地。依托相关行业、大中型企业和职业教育集团,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在社会信誉高、校企合作紧密和教师培训效果好的企业中,遴选10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师资企业实践基地,更好满足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开展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增加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13.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评估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本市中职校教师职务培训学时认定和发证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做好教师360、540培训学时认证工作。实施校本培训备案制,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及校本培训。
14.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完成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建设工作,成立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大对培训课程和教材的研究与开发,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5.积极做好市级专业骨干教师优秀学员的出国培训工作。继续支持有基础、有影响力的出国培训项目,邀请境外专家来沪交流讲学,加强教师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中职教师培训渠道,加大对培训成果的总结和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及影响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善于借鉴国际先进职教办学模式的中职校长和教师。
(五)提升实训中心能级,增强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
16.深化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工作。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公共性、服务性、开放性功能,研究制定开放实训中心的星级评定办法。加大对星级开放实训中心的扶持力度,提升开放实训中心的能级,在充分满足学校教学和实训需要的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17.全面推进《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组织专家对通过评审的49所中职校进行***检查,确保项目方案的有效落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息化应用支撑环境,建设高标准的数字化校园以及若干创新实验室和智慧教室。引导学校加大教师信息化素养培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18.继续保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稳定。科学合理的编制招生计划,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做好上海户籍生源的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职校的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招生计划。充分利用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鼓励中职校扩大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
19.积极做好西藏、新疆内地中职班招生和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西藏、新疆内地中职班招生和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好对口支援地区职业教育援助任务,进一步完善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联合招生、异地合作办学工作。鼓励支持东西部合作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校长、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合作交流和培训。
(六)培养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
20.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中职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组织新一轮中职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全面实施《上海市中职学生成长手册》,培养中职学生自信心和进取心,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培育德育品牌,开展中职德育优秀项目评选,逐步形成工作特色。促进学生德育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紧密融合,举办中职校长德育论坛。
21.加强学生道德文化修养。发挥课程教学在德育中的主导作用,把实习、实训场所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课堂,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举办第二届上海市中职校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继续开展经典艺术走进中职校园系列活动。
22.完善毕业生就业公告制度。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培养职业态度、职业理想和职业精神。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加强毕业生就业质量***反馈和分析。组织开展中职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特色工作项目的创建活动,形成一批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特色学校。
23.推进学籍管理和帮困助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做好帮困助学工作,确保学生帮困助学和免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研究制定实施中职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逐步建立健全生均公用经费稳定合理、科学增长机制。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和绩效,规范经费使用,继续开展教育费附加职教专项使用情况检查。
24.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按照《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上海市中小学校卫生条件设施设置及建设要求(试行)》等文件要求,配足配好中职校体育器材和卫生室(保健)设施,加强体育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举行学校国防、民防教育系列活动,推进健康校园建设。
25.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市人大审议通过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正案),探索法制教育新形式,提高法制教育实效。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扎实推进全市中职校安全管理工作,围绕学校风险隐患排解和安全管理规范化等工作重点,继续开展学校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继续加强和完善中职校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
26.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提高学生诵读、书写及讲解经典能力。全面推进中职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提高测试质量。
二、高等职业教育部分:
(一)继续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探索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
1.继续进行《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项目试点工作。在研究制定行业类高职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政策的同时,增加政府对行业类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基建投入,优化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探索建立学校主体、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增强上海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活力。
2.创新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以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为核心、以服务上海文化创意产业为突破口,继续推进上海工业美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典型试点项目,力争上海高校国际文化创意馆正式立项。
(二)分层次推进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提升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3.启动后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推进上海4所完成验收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向专业特色鲜明、校企深度融合、具备国际影响的高等职业院校发展。
4.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继续推进第二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启动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完成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国家骨干高职建设验收,通过重点专业建设的机制创新,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5.开展上海市级示范性高职建设工程。围绕上海支柱产业,开展上海特色高职院校建设工作,2012年完成上海市级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的遴选及一期建设工作。
(三)继续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计划,推进上海高职高专院校专业结构优化
6.配合教育部、财政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继续实施上海高等教育085工程,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按照重点专业建设路线图,高职高专院校在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技术服务(或社会服务)四方面继续推进项目建设。
7.举行第二届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比武活动。
(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立交桥,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8.启动应用型高端技能人才专本衔接的模式试点。根据产业需求及学生发展需要,选择技术标准或服务规范有明确分级的应用类专业,实行高职专科与应用型本科的衔接试点以及四年制一体化高职专业教育试点,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上海多层次高职体系。
(五)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提升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水平
9.继续开展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与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及行业组织继续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学交替、定向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将高职专业教学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完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
10.配合教育部、财政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继续实施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师资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培育上海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负责人、骨干专任教师。在任务导向、能力提升的专业教师培训基础上,结合重点专业建设,开展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的国内培训、境外进修及企业顶岗培训,打造具备专业水准、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职师资队伍。
11.继续进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12.继续推进国家级、上海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以国家级专业资源库为示范,以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为平台,构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推动全市高职专业建设规范化,推动上海高职教学水平的普遍提升。
13.全面开展行业(区办)高职院校提升计划。打造有利于行业高校发挥优势、彰显特色的政策环境和运行机制,着力推进上海行业高校的内涵发展,加快提升行业高校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14.继续开展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工程。围绕重点专业建设,继续做好2012年上海市级高职院校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及2013年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建设工作。
15.继续推动高职高专学生参与教学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鼓励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积极参加教育部电子设计大赛、数模竞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三大赛事,全面参与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16.协助筹备召开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