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与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的通知
沪体法〔2006〕740号
各区(县)体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局有关直属单位及机关有关处室:
目前,各区县体育局和相关直属管理单位根据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与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的通知》(沪府法〔2006〕54号)要求,正在认真开展体育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与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意义
******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对社会和市民,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避免行政不作为或行政滥作为,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因此,我们要从建立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和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做好这项工作。通过这项工作也将大大提高体育系统依法行政意识,摸清和掌握体育行政部门权力的使用,提高体育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梳理行政执法依据
我局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5〕27号)精神,对体育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于2006年10月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依据在上海体育局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各区县体育局和有关直属单位要以此为依据,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分配行政执法事项
按照“三定方案”或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机构职责和编制,将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中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逐一分配到下属机构或内设机构,各职能机构进行再细化,再分配到具体岗位。
(三)梳理行政执法流程
在梳理行政执法流程过程中,要明确每一类行政执法事项所对应的职能机构,以及每一类行政执法事项所包含的执法环节、执法内容、执法标准和监督制约等。流程的梳理要做到环节清楚、标准统一、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监督有力。
(四)划分行政执法权限
按照因事设岗、分权制约等原则,科学设立执法岗位(可以一人多岗),合理划分内部不同职能机构(主办机构、会办机构、审核机构)与执法岗位(经办人、审批人、批准人)之间的执法权限。职能机构、执法岗位之间的权限划分,要做到权限边界清晰、内部管理科学、相互衔接配合。法律、法规、规章对职能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权限有专门规定的,应当符合其规定。
(五)编制职责说明书
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机构职责说明书》、《岗位职责说明书》,说明相应的执法事项、执法权限与目标管理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区县体育局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和责任确定工作按各区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进度进行,局有关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工作按局统一部署、统一格式、统一进度进行。
(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与市体育局法规部门沟通,将本区县的体育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和责任确定情况报送市体育局法规处备案,工作中遇到困难、问题或建议及时向法规处反馈。
(三)为增加透明度,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市和区县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和责任确定工作将在“上海体育”网站上公开(内部流转可不公开,但外部流转须公开)。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体育局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