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2年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12年02月15日
沪校综治办〔2012〕1号
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区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现将《2012年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2012年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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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2年,上海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工作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城市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努力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实施作贡献。
一、落实地方标准要求,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
(一)贯彻落实安全防范标准。各区县要广泛开展上海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安全防范要求》)的学习培训和指导检查,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安全防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日常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管理者代表,建立、使用安全管理手册,全方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精细化管理水平。新建中小学幼儿园选址必须符合《安全防范要求》,从源头上防止学校周边环境问题的产生。
(二)加强校园保安队伍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健全校园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将校园保安员纳入国家保安员序列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校园保安员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校园保安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保安行业协会资信评定体系,实施星级浮动机制,提升保安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切实增强各中小学、幼儿园人防能力。
(三)继续开展风险勘查三年行动。完成对虹口、杨浦、闵行、宝山、嘉定5个区的第二轮中小学、幼儿园风险勘查工作。各学校要经常性地对食堂、操场、学生宿舍、教学设施设备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四)加强技防建设。各区县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强合作,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加强技防设施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障技防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增强技防实战效果及人机联动预防、处置能力。市教委要会同市公安局研究推进中心城区小学幼儿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图像接入属地公安机关,强化视频巡逻,实现安防资源共享,提升校园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
(五)持续推进安全教育常态化。一是市教委要完成《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的编撰工作;二是各中小学校要在消防部门专业指导下,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示范校创建活动;三是举行第五届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展示和第三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上竞赛;四是会同全球儿童安全组织继续开展假期学生安全、儿童安全步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我心目中最可爱的护校民警和校园保安推选活动。
二、夯实日常监管基础,努力保持学校及周边良好环境秩序
(一)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八条措施,加大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恶少和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幕后老大,有效防止在校学生受到社会不良人员的负面影响;要抓实校外治安辅导员进校工作,坚持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两次,开展安全检查和法制教育;坚持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护校措施,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违法鸣号、校车超员、非机动车违规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会同教育、工商、卫生、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治理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
(二)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市场监管力度,严把登记准入关,严格审查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开业申请;加大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学校周边经营户掺杂使假、骗买骗卖及出售变质食品和销售不合格儿童用品等违法行为。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对乱设摊反复性较大的学校门口要落实专人固守制度,及时制止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和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
(三)继续加强对经营性网吧和游戏机房等场所监管。文广影视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网吧监管平台作用,加强对网吧的监测,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文化执法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青保等部门,保持对网吧、游戏机房和歌舞娱乐场所的高压监管态势,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确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查处率稳定在1.5%以下;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照经营网吧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义务监督员和文化市场三级联动日常监管巡查员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查;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增强经营业主依法经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自觉抵制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行为。教育、青保、文化执法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不断完善网吧和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信息抄告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和学校、家庭教育的合力建设。
(四)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注重校园周边地区出版物网点的合理设置,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各级文化执法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和文化市场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整治和中小学生寒暑假期间的文化市场整治,开展网络文化、文化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和查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专项排查工作。春季、秋季开学前,各区县学校周边办要牵头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市容、交通、文化等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学校周边办。
(六)妥善解决学校周边突出环境问题。各区县学校周边办要将2011年底排摸出的辖区内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协调相关部门,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间节点,加强过程管理,切实改善相关学校周边环境。
三、研究解决新问题,努力提升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水平
(一)研究制订校园停车管理规定。在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私家车停放现状调研和部分寄宿制校园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工程基础上,市教委要认真研究,制订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校园机动车出入和停放管理办法,努力寻求教师实际需求和学生安全的平衡。
(二)严格实施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要求。各区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配合教育、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认真落实《上海市郊区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相关规定,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日常安全管理和指导,并将看护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地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实施综合治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