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2年02月24日
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2年2月1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教委网站(http://www.shmec.gov.cn)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一、概述
2011年,市教委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条例》和《规定》,以服务公众为主线,坚持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优化上海教育网站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点。同时,积极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和完善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本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自2004年5月1日《规定》施行以来,市教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领导小组,由市教委主任负责、秘书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设在市教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为此,市教委办公室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市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11年,市教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处室年度评优考核之中,促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2011年度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支出为45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规范,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从源头上介入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三)积极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市教委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积极推进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成了高校信息公开试点验收工作,为在本市高校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树立了一批样板和示范。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及网站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5月,市教委组织开展了高校信息公开试点验收工作。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综合专家评议和现场测评情况,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桥学院8所院校均通过了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验收,试点工作的实施为下一步在本市高校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积累了经验。二是制定了《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上海目前共有各层次各类型的高等学校共66所,为了实现全市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市教委在总结8所高校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下发了上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为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可操作的标准化的工作依据。三是组织本市信息公开试点高校赴江苏高校学习、考察,汲取兄弟省市的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共同探讨高校信息公开的难点和下一步工作推进的重点。
(四)积极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市教委于2008年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以中小学为主体的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指导方案》。2011年6月至7月,市教委首次组织开展了本市中小学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全市有75所中小学被评为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优秀单位,其中小学27所,初中21所,高中27所。2011年8月,经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组织的评审,本市有5所中小学的网站(小学1所,初中2所,高中2所)被评为全国中小学百佳网站;有10所中小学的网站(小学4所,初中2所,高中4所)被评为全国中小学校优秀网站。同时,本市有30位中小学教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小学优秀网站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通过2011年上海和全国的两次评议活动显示,本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率达到了100%,各区县教育网站100%开设了中小学信息公开专栏,有部分学校还独立设置了学校网站。中小学在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通过网站向社会和公众提供了办事指南、便民问答、表格、信息查询等方面的公开服务事项,普遍设立了校长信箱、咨询服务、家校互动等栏目,增强了学校与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与兄弟省市相比,本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行优势、整体优势和导向优势在全国具有积极的影响。
(五)着力推进区县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2010年市教委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2011年10月至11月,市教委组织开展了本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评议工作,本市有11家招生考试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了好评。有7个区县的招生考试机构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网站,有10个区县的招生考试机构则在所在区县教育局网站设置了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网上专栏,用于公开相关信息。为了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招生考试信息,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上述网站或专栏重点公开了小学招生、初中招生、高中招生、中职招生、高考招生的有关信息,包括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录取分数线、考生政策加分名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考场安排等,有效增强了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此外,各招生考试机构普遍设立了网上信访、网上监督、网上咨询、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增强了招生考试机构与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市教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当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0.94%;法规类信息1条,占0.19%;规划计划类信息29条,占5.43%;业务类信息4***条,占86.89%;其他类信息35条,占6.55%。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和教育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的要求,市教委配套编制并及时公开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国际化、教育信息化、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等8个专项规划,明确了相关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重点和十二五期间推进措施。2011年,市教委有两个项目被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即新建40所幼儿园和对80所政府委托以招收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开展全员培训。为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开设了2011年教育实事项目专栏,向公众提供了项目介绍、实施机构、最新进展、项目计划、相关政策、问题解答以及历年教育实事项目回顾等内容。
2.推进部门预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的部署,2011年4月,市教委向社会主动公开了经市人大审核批准的2011年部门预算,包括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8月,市教委向社会公开了2010年度9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包括高校帮困助学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专项资金、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市集中使用部分的专项资金、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专项资金和高校安全技防改造补贴经费,在上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中,公开了每一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依据和分配结果,方便公众全面了解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指导区县教育局和试点高校梳理2010年、2011年已公开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的延伸工作。9月,市教委公开了2011年 三公经费的预算。
3.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是教育服务公众、联系千家万户的重点所在,为了把招生入学工作打造成为教育的阳光工程,2011年,市教委继续在上海教育网开设了中考热线、高考热线、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学校招生等10个与招生考试工作相关的专题,配套提供网上公示、相关政策、政策解读、网上报名、信息快递、专家访谈、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查询等信息,集中为公众提供系统完整的招生考试信息服务。2011年市教委累计公布各类公共服务信息1480条。
4.推进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两个专栏中专门开设了行政许可事项专题,整合了全部2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办主体、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申办受理时间及答复、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流程等要素,并在网上予以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推进全委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流转审批,并引入监察部门对全过程予以监督,确保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
(二)主动公开途径
目前,市教委主要开设四条渠道进行信息发布: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在上海教育网予以及时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传真电话、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三是依托图书馆和上海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提供各类信息查阅、受理申请等服务;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市教委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澄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均已答复完毕。其中当面申请5件,网上申请26件,信函申请3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91%是涉及教育业务类信息,9%是涉及规划计划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0件,占总数的58%,主要涉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质、高校学生户口迁移政策、高中会考政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办法、各级普通学校在校学生数、市教委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政策规定、高校本专科学生住宿收费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12%,主要涉及本市教育集团的备案、财政决算数和统计数等信息。其他情况10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1件,占总数的3%;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6%;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2件,占总数的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件,占总数的6%;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6%;重复申请的1件,占总数的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市教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提供未予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市教委进一步畅通网上咨询、主任信箱、教委信箱等网上互动沟通渠道,共接受市民咨询15563次,其中,接听咨询电话9039次,接待当面咨询1056次,受理回复网上咨询5468次。同时,开展网上公示、问卷调查、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网上互动项目共计56项,参与者达12.8万人次,及时做好各类互动交流结果的汇总和公开反馈。市教委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18.36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入学报考与招生、高等教育、综合工作、基础教育、教育人事、德育工作、学校科研。
(一)开展人工咨询接待服务。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由信访办公室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接待处理现场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及时与有关处室研究后予以答复。
(二)开展网上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在网上直接查收留言答复,并可以在网上搜索查询其他公开的留言及解答情况。
(三)开展与公众的网上在线访谈。2011年4月至5月,结合中招、高招、大学生就业政策的颁布,市教委相关领导在新闻媒体及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与公众进行在线访谈交流,直接了解公众对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中招、高招、大学生就业改革的期待,直接回应了社会和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受到了社会公众和广大考生、毕业生和家长的欢迎。
(四)加强便民问答专栏建设。上海教育网提供各类便民问答共计44项2437条,并设有最新热点问答栏目,集中提供新近公众咨询频率较高、具有典型性的问题解答。
(五)建立区县教育事项咨询直通道。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区县教育事项,上海教育网与17个区县教育局网上咨询通道进行了链接,公众可以在上海教育网直接向相关区县教育局进行咨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财政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有待推进;三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为此,市教委拟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一)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2000年以来已公开的存量信息的公开属性进行再审核,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市教委1995年至2000年制发的文件进行梳理并公开,重点做好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和重点工作的推进,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结合教育重大政策的出台和发布,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推进教育督导信息、教育行政执法信息、重大决策执行情况、教育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进财政决算的信息公开和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年度决算信息;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和审计结果信息的公开工作;继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探索并推动高校和区县教育局对市级教育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的主动公开。
(三)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围绕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注重做好与社会、公众的网上互动交流,并及时做好各类互动交流结果的汇总、反馈,增强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聚焦2012年教育重点工作及公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加强决策制定过程中及正式出台前的意见公开征询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研判工作,对于典型的申请事例及群众信访反映的典型事例,及时形成改进工作的相应对策;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4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534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88 |
本年度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3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5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6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3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4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2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4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2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2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2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1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2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1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1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5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5468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056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9039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318.36万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4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45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45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