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印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2年02月27日
关于印发《关于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上海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文件精神,结合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事业的新目标、新要求,牢固树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百姓安居的住房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舆论环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倡导法治、凝聚共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目标任务
通过新一轮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各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行业服务对象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房屋管理专业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0年底,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宪法法律、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构建法治政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要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围绕把本市建成全国行政效能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要求,广泛宣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公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三)深入学习宣传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职能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住房保障房屋管理事业可持续发展和与市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资源节约、环境和生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市民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权利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密切联系保密工作实际,以增强领导干部和***人员保密意识和技能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筑牢思想防线,熟练掌握信息化条件下保密防范技能,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制专题研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法律顾问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切实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公务员要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熟练掌握行业专业法律法规,熟悉了解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要加大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通过相关培训考试并持有执法证件,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和行业专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扎实开展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制度和与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要针对企事业单位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与分类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积极开展来沪务工人员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行业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用工单位要落实来沪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来沪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对用工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对来沪务工人员和保障性住房使用群体等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行业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法律六进平台,努力拓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广度和深度。结合实际,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形成相互配合、共同参与、齐心协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活动有效开展的工作格局。法律进机关要着眼于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增强部门公信力;法律进单位要着眼于规范和健全单位组织建设,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法律进企业要着眼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法律进社区要着眼于发挥居住小区业主自治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功能,构建安全、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其他形式的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形成普法合力。坚持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的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坚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加强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坚持与保密教育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加强对领导干部、***人员、公务员和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与依法治理、依法治市活动相结合,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小区和守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充分利用重要时段、重要活动和各类载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世界人居日、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以及法律法规实施周年纪念日等重要时段、重要活动对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刊物、办公系统、手机短信、微博、962121热线、新闻媒体以及印刷宣传单、悬挂横幅、开辟法律法规宣传专栏、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援助、图片展览等活动,在办事大厅、物业小区、售楼处等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法律宣传设施,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县局、房地集团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构以及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强化目标管理。市局每年举办一期机关公务员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并考核,至2015年落实全员轮训目标,培训期间进行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课程时,区县局处级干部同步参加并考核。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县局、房地集团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对计划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考核、总结,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市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条线业务监管范畴,强化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契约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市民守法理性、依法维权、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意识。从2012年起至2014年,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县局、房地集团要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于下一年1月15日前报市局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抓好队伍建设。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县局、房地集团要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人才和专家资源库建设,充分发挥法律职业者和专家学者的优势和作用,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四)严格考核验收。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验收工作将于2015年进行;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县局、房地集团应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对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验收工作,并将考核验收结果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将于2015年下半年对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考核验收,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