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委关于总结本市旅游行业消防运动会工作的通知
沪旅〔2006〕169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上海市旅游行业消防运动会在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消运会”整个筹办过程中,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积累了不少在新形势下加强“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经验与做法,发动全市星级饭店积极参与,为增进旅游企业的凝聚力,增强旅游行业的活力,提高星级饭店员工安全意识及防控火灾的能级,并为开创旅游行业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途径和新的方法,涌现了一批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的管理创新与服务创新,学习、交流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组织大型活动的成功经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届消防运动会的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总结的具体要求:
1、总结各区(县)在“消运会”预、决赛的筹办工作中,与公安消防支队合作、协调方面的经验;组织、发动辖区内星级饭店积极参与的经验以及应予注意的问题。
2、总结辖区内星级饭店领导重视“消运会”工作和抓安全促经营方面的具体做法和事例;以及在“消运会”全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
3、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我委管理处。
二、对本届“消运会”及今后工作的建议。可以从旅游企业,市区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等全方位,多层面提出建议。
三、消防安全是我委旅游行业管理中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所有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中应常抓不懈的内容。各区(县)在明年的政府专项经费中争取列入预算,早准备,早发动,争取把下一届“消运会”办得更好、更精彩。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