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确定上海市中医临床优势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及下达2006年度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本市中医工作特色优势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建设一批“上海市中医临床优势专科(专病)”项目。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医临床优势专科建设工作的通知》(沪卫中医〔2006〕10号)工作布置,本次共收到申报项目44项,经专家初审、复审,现审定17个专科(专病)列入“上海市中医临床优势专科(专病)建设”项目,项目名单及2006年度建设经费下达情况见***1。希望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落实相关措施,认真做好经费匹配及各项管理工作。
另外,根据专家建议,经研究决定,本次有5个专科(专病)列为上海市中医临床优势专科建设后备项目(见***2),希望有关单位继续努力,加强开展中医临床特色工作,为进一步申报成为上海市中医临床优势专科(专病)创造条件。
***:1.上海市中医临床优势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及2006年度经费下达表
2.上海市中医临床优势专科建设后备项目名单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请到页面http://www.smhb.gov.cn/node2/xxgk/gkml/ywl/yzgl/userobject7ai1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