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2005年04月18日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用普通高等专科英语试题库对黑龙江省等八省市普通高等专科英语教学质量进行测试工作的通知》(教高司[1998]18号)和《关于印发〈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教高司[2000]57号)精神,上海市自2002年起参加了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这项考试对推动上海高职高专英语教学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收费问题,至今未取得财政部立项。经研究,我委自2005年起不再统一组织相关高校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2002]27号)废止。
上海高职高专教育英语教学的改革方向仍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希望各院校做好考试变动期间的稳定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