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011年03月31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2月2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上海工商(www.sgs.gov.cn)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20000-1309。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共配备了21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0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相关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先行。多年来,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办公室、法制处、监察室、财务处等处室和信息中心、档案室等直属单位领导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完善。2010年,我局在已有制度基础上,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二)加强软硬件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系统。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局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处理系统,实现了从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从公文属性审核到日常统计备案,涵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2010年,我局对内网政府信息公开软件系统进行了进一步升级改造,重点完善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优化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构,实现了日常统计备案自动化。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我局通过不定期发布工作通报、召开信息公开条线座谈会等方式,通报最新工作动态,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透明度、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我局还对工商行政管理所有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按规范体例编写集结成册,编印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审批手册》,为进一步推动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公开,进一步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透明、便捷的服务奠定基础。
(三)紧扣时代脉搏,促进世博服务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2010年是世博年,世博信息公开是我局服务世博、保障世博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自迎世博600天行动开展以来,特别是在184天的世博会举办期间,我局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环境为目标,努力做好各项世博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在世博商标保护方面,我局在全市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内张贴世博商标保护通告5000余份,努力提高世博商标知晓度和全社会对世博商标的保护意识;二是在世博消费维权方面,我局与市消保委联合编印《服务世博服务消费》等刊物,为观博消费者提供了涉博消费市场情况和相关消费维权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世博消费环境;三是在世博广告监管方面,为协调落实相关世博宣传工作,我局多方动员、分批督查落实,在本市重要交通枢纽累计公开组织发布了11397平方米、948.35万小时各种形式的世博公益广告。四是在涉博食品流通安全方面,我局加强供博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公开,针对特定企业群体发布共6个方面20项内容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健全世博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五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世博信息专栏,及时、公开、透明地发布各类世博便民服务信息,取得了良好的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0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1%;政策法规类信息16条,占12%;业务类信息23条,占23%;其他类信息、便民服务类信息54条,占***%。
(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一是紧密结合公众需求,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涵盖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消保维权和食品流通安全等多个领域,与社会公众、各类市场主体的工作生活和业务活动紧密相关。为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自2010年起,我局开始在门户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已吊销的企业名单,有效地发挥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作用,加强社会对企业的监督,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此外,我局在门户网站上新增了广告登记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主动公开事项,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权威透明的许可信息。
2010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电动工具、眼镜、美容院化妆品、婴幼儿奶瓶、泳装、运动服装等22类商品的质量监测情况,发布涉博商品、化妆品、保健品、中药和中草药、易制毒化学品等广告审查提示5次,发布建筑模板租赁合同、商标代理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建筑用砂石料买卖合同等7件合同示范文本。
二是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网络资源,发挥工商业务贴近企业的优势。一方面,通过市局、分局、工商所以及覆盖全市5400多个居(村)委会的消保维权联络点的网络覆盖作用,把我局的公开工作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另一方面,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五个确保要求和调结构、促转变的决策部署,结合维护世博会期间良好市场秩序的工作导向,开展走千家企业,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活动,将工商政策法规信息送到企业家门口,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走访企业3300余户,***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具体问题近1000个,***为企业办事400余件。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取得成效。一方面,我局从内部信息发布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细化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信息发布范围,严格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既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又确保***信息的安全保密。另一方面,我局与电视台、报刊、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加强合作,在消保维权领域先行先试,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紧密的便民信息通过各类媒体节目发布,努力探索信息公开外延。2010年,我局联合市消保委与上海电视台、上广交通台、新民晚报、东方早报等媒体密切合作,发布公开了一系列便民服务信息。
(二)努力强化三个平台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畅
为保障社会公众更加便捷的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努力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窗口咨询受理平台和媒体发布服务平台三个公开平台的建设,促进公开渠道顺畅。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建设。我局门户网站设有最新商品监测情况、最新广告提示、最新登记统计等各类便民信息发布栏目,提供了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政策法规查询、执业经纪人查询、合同示范文本查询、合同格式条款查询、著名商标查询、广告经营许可证查询、户外广告登记证查询、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查询等丰富的便民信息查询服务。经统计,我局各便民信息查询栏目平均月访问量超过430万人次,最高月访问量达到1400万人次,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供的优质服务非常认可。2010年,为保证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我局加强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对社会公众经常提出的网上咨询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更新注册类、广告类、直销类、合同类等常见问题36条;对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进行了梳理,更新了行政检查事项、行政强制事项等公开内容;对网站法律法规查询栏目进行了清理,及时更新了一批已超过法定时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强窗口咨询受理平台的日常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平台,能够直观体现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目前,我局在市局以及18个区县和1个机场共设置20个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在全市162个工商所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点,提供咨询解答,公开办事信息。为了给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方面,我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管理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了三具备的工作要求,即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应当具备良好的精神面貌、应当具备热情的服务态度,切切实实提高我局窗口服务软实力。另一方面,我局在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窗口都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便民手册,配备互联网和工商业务网电脑,设置电子展示屏,公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救济等11大类近千条信息,方便市民查询主动公开内容。
三是加强媒体发布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2010年,我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类大众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新闻资讯通报会、企业座谈会,局领导走进上海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等形式,就工商部门如何支持世博、服务世博、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等工作与公众、企业直接对话交流,宣传解读政策,解答市民咨询,听取意见建议,使社会公众在短时间内就了解了相关内容,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我局还主动结合工商业务,组织有工商特色的公众活动,让市民更直观地了解工商部门。从2006年9月起,我局在每月15日开展市民参观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工商行政管理展示馆、登记注册大厅、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参与12315热线接听。其中,我局工商行政管理展示馆通过先进的影像展示手段,向市民介绍工商部门重点工作,丰富了公开形式,提高了市民参与兴趣。据统计,自展示馆开馆以来,我局共接待参观市民206批7218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4件,其中当面申请167件,电子邮件申请2件,网上申请147件,信函申请107件,其它形式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5%涉及企业登记注册信息,10%涉及行政处罚类信息,其余涉及工商法律法规、内部管理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42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83件,其余41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38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54件,占总数的14.1%,主要涉及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38件,占总数的9.9%,主要涉及企业登记注册的其他信息。
其他情况291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1件,占总数的5.5%;信息不存在68件,占总数的17.8%;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32件,占总数的8.4%;申请内容不明确140件,占总数的36.6%;重复申请12件,占总数的3.1%。不予公开18件,占总数的4.7%。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我局内部管理等信息;信息不存在主要原因为申请人所提供的企业名称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主要涉及部分法律法规咨询、相关税收政策或者由其他政府部门制作的批准文件等;申请内容不明确主要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能提供准确的文件名称或信息名称,对信息的特征描述不明确,指向不清楚;不予公开主要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主要原因是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有部分信息涉及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企业负责人的个人隐私,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上述信息作出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在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过程中,基于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原则,一般先征询权利人意见再做答复。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基于便民原则一般不收取费用,而是直接向申请人寄送告知书。对个别要求获取政府信息数量比较多的申请,我们一般告知申请人前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按照《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后予以提供。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收费人民币41.6元,其中检索费40元,复印费1.6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0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我局答复内容持不同意见而进行复议,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为3件。本年度发生与复议、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1426次,咨询电话接听25291次,当面咨询接待5711次,网上咨询424次。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325124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目前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大多为原则性规定,如何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又依法保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合理界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有必要对工商系统政府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拟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提高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类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理顺公开思路,明确公开属性,统一公开方式。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市局与各分局政府的沟通衔接,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质量。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时时监督、处处规范,按照加快政府自身建设和实现两高一低的要求,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相关统计数据包括了我局下属的19个分局的相关工作情况。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4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基本持平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94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4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7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42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67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2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47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07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83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54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38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68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32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4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12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18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18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851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424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711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5291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4325124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9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3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41.6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4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1.6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