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上海市调查主要结果的通报
经***批准,我国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了本市的调查。经过两年多的充分准备,本市于2006年4月1日开始全面调查,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调查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调查数据结果也已得到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的确认。
上海市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上海市主要数据的初步汇总结果通报如下: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在本市各区县抽取88个乡(镇、街道),共176个调查小区,平均每个调查小区420人左右。调查的抽样比约为4.15‰。
本次调查标准时间为2006年4月1日零时,入户调查时间自2006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在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全市组织了20个调查队,558名调查员和、统计员,160名各科医生以及2520名陪调员,逐户进行询问登记、筛查和残疾评定,现已全部完成入户调查、复查和调查质量的核查工作,并已完成了数据的初步汇总。
二、调查的主要结果
这次抽样调查,本市共调查了28032户、738***人,其中入户见面66320人,占调查总人数的89.79%;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筛查方法》,7岁及以上疑似残疾人筛出率为12.48%,疑似残疾人检查率达到99.98%。
在被调查户中,有残疾人的家庭共3519户,确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共3910人。其中,男性占47.24%,女性占52.76%;从年龄结构看,全市残疾人中,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占63.71%,年龄在60岁以下的占36.29%;从残疾类别看,以肢体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为主,占残疾总人数的73.14%。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推算,2006年4月1日零时,本市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94.2万人,占全市常住总人口的比例为5.29%,低于全国6.34%的平均水平。
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本市残疾人口总量增加,残疾人比例上升,残疾类别结构有所变化。影响这一变化的因素主要有,两次调查间人口增长与结构变动、生活环境变化、残疾标准修订等,更深入的分析有待于在详细数据汇总和更全面的资料收集后进行。
三、调查的质量评价
在入户调查、复查完毕后,本市按照《事后质量核查工作细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符合调查方案要求。本市调查实施过程和数据质量业已通过了全国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因而,本次调查数据总体上真实可信。调查获得的丰富数据资料,可为本市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小组
上海市统计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