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举办上海市公司董事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通知2005年03月30日
各出资监管单位、区县国资监管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四中全会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精神,深化国有出资人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专业化产权代表建设,实施产权代表持证上岗和资质认定,结合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司董事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05年出资监管单位二、三级子公司;区县监管机构下属企业的董事培训班,由市国资委宣教培中心和市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组织实施。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采用组织选派的方法,按分配数额选派学员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1、招生简章
2、培训报名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曾珊、厉晓红。
联系电话:53594858*3269、3276
传真:63321838
市国资委第三期《上海市公司董事职业资格》培训班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精神,根据市人事局、市国资委沪人[2004]109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公司董事职业资格暂行规定》通知的要求,现根据总体规划,对各集团公司实施分批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你单位参加本次培训分配数是:人
二、参训对象:
1、国有及国有控股集团二级、三级公司的董事。
2、部分规模较大的四级公司的董事。
3、集团(公司)后备干部。
三、培训内容:
1、宏观经济与国资管理模块。
2、岗位必备知识(战略、法律、财务、金融、管理)模块。
3、岗位职责模块。
4、专题讲座模块。
5、测评:经营管理潜能测评;知识结构测评;心理素质测评。
四、培训形式:
培训班采取半脱产培训方式,每周四、五、六全天授课,每期五周。
培训方式为课堂授课、专题讲座、问题解答及讨论交流等形式,课堂讲座以案例解剖为主。
五、师资配置:
成立专家讲师团。选聘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教授,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实务部门的专家、董事长等。
六、培训时间安排:(上半年)
第三期:2005年4月21日―2005年5月21日
七、培训地点: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梅陇路161号)。
八、考核与发证:
l 考核:考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考、培分离。
l 测评:由市委组织部经营者资质评价中心测评。
l 证书:凡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者颁发市国资委、市人事局《董事职业资格》证书;由上海市经营资质评价中心颁发《评价证书》,此证今后作为董事上岗及考核依据之一。
九、培训的组织实施:
董事培训班由上海市国资委宣教培中心统一协调、招生并监督;由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负责培训;由市考试院负责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经营者资质评价中心负责测评。
十、报名办法:
1、请你单位将参训人员集中填写报名表,即日报(传真)国资委宣教培中心(报名表附后),并通知学员前来办理报名手续。
2、学员报名交费时间:2005年4月13日―1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3、报名地点:中山南路315号4楼国资委宣教培中心(新亚丽景大厦内)。
4、培训费:培训费3980元(含教材、资料费、伙食费等),可在报名时一并交付(现金支票均可),随带一寸照片3张、二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
5、开学通知另发。
联系电话:53594858*3269 53594858*3276
联系人:厉晓红曾珊
传真:63321838
上海市国有资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200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