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系列培训的通知2011年04月12日
沪教委人〔2011〕18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康复专业知识与技能,市教委决定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
现将《上海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方案》、《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方案》和《上海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见***),请你们根据培训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参训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
1.上海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方案
2.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方案
3.上海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