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爱卫会关于本市开展2012年春季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2012年03月23日
各区县爱卫会,市各有关委、办、局,驻沪部队(武警)委员会,各大集团(公司)爱卫会:
春季是鼠类活动、繁殖高峰的时期,为有效降低和控制全市鼠密度,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市爱卫办定于2012年3月20日4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灭鼠活动。
一、 灭鼠重点范围
1、城镇地区。室内以老城区、老公房、农贸集市及周边、宾馆、超市、餐馆(尤其是中小餐馆)、建筑工地、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医院、养老院、学校、电力通讯、商住楼等单位为重点;室外以居民区下水道、公共绿地等各类公共区域,闲置空地及关停企业,垃圾转运站、长途汽车站以及各单位内部的外环境为重点;食堂、仓库是单位灭鼠的重点部位。
2、农村地区。以城乡结合部、农户为重点。区际交界处、街镇交界处、各旅游景点等区域也作为本次灭鼠的重点。
3、机场、火车站、码头、地铁沿线及周边。
二、工作目标
1、各区县居民区及公共区域和菜场(集市)及周边地区应全面开展集中灭鼠活动,毒饵站的规范设置率、毒饵的规范投放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毒饵保留10天以上。
2、各部门、各单位参与集中灭鼠的比例应达到90%以上,毒饵站的规范设置率、毒饵的规范投放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毒饵保留10天以上。
3、集中灭鼠后,各区县平均鼠密度应下降80%以上,各部门单位的室内外鼠密度达到地方标准的控制指标;重点行业及一般单位重点部位的防鼠设施达标率95%以上。
三、活动安排
1、准备阶段:即日至3月20日。广泛开展集中灭鼠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对除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准备灭鼠药物、器械器材等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应结合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清理孳生环境,完善各类防鼠设施。各相关技术部门做好鼠情监测及前密度调查,各区县爱卫会办公室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灭鼠方案、确定本辖区内灭鼠重点,尤其要以老式公房和农贸集市周边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的区域为重中之重。
各级爱卫会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整个准备阶段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展出展板、板报、设咨询点、发放资料、以及利用电视、广播及报刊开展灭鼠活动宣传,要在区级媒体上发布灭鼠活动信息,并在3月20日集中开展灭鼠宣传活动日。
2、集中投药阶段:3月21日4月3日。各区、县爱卫部门要统一组织各街道、镇除害服务站和社区公益保洁服务社等专业队伍严格按照《上海市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投药。药物投放按照连投15天(雨天顺延),遵循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投放的原则,确保投药到位。
3、自查补投阶段:4月4日4月13日。各区县、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单位的投药情况开展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对遗漏单位和部位进行补充投药,突击灭鼠活动期间应每周检查两次毒饵站,及时补充或更换毒饵。对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区域的防鼠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完善各类防鼠设施的设置,并做好灭鼠现场的环境整治工作。
4、执法评估阶段:4月14日4月20日。各区县爱卫会办公室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灭鼠活动全过程。对不按照要求开展集中灭鼠活动,且有违反《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行为的单位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各区县技术部门应配合做好灭鼠后的鼠情调查或密度测定,科学评价灭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确保经费。各级爱卫会、各区县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发动地区、部门和市民参与集中灭鼠活动。各区县、街道(镇)政府和部门要确保除害经费到位,保证灭鼠效果。
2、治理环境,完善设施。各单位要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单位职工和广大市民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断绝鼠粮;完善防鼠设施,堵塞鼠洞,减少鼠类栖息场所。各街道(镇)组织居、村居委会开展居民户室内清扫工作。
3、合理用药,保证安全。各区(县)在抓好春季集中灭鼠活动的同时,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鼠药管理制度,统一购药,对药品购买、分发、投放、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实行责任制,严格登记制度,严禁使用剧毒急性鼠药,防止人和畜禽中毒事故发生。各区县爱卫办要协调卫生部门,做好误食鼠药的抢救准备工作。
各级爱卫会办公室要根据灭鼠活动任务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并认真做好效果督查和活动总结,并于4月30日前将活动小结上报市爱卫办。市爱卫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灭鼠工作专项检查。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