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若干意见2011年04月13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综合医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沪府发〔2010〕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特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和单位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
根据《***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沪府发〔2010〕22号)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基本原则及推进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的具体任务要求,特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西医结合医学是我国独有的一门新兴学科,其基础研究的理念和方法以及临床诊疗的思路和模式,汲取、集成了中医药学宏观整体和西医药学微观局部的特色优势,取长补短,相辅相成,是我国原创的新医药学。大量的医学实践和科学研究证明,中西医结合防治疾病的效果优于单纯西医药或单纯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作为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我国卫生工作的一大优势,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中肩负着重要使命。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制定了继承发展传统中医学,促进中西医团结合作、优势互补的方针政策,开展了西医学习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产生了中西医结合的概念,并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医学学科,与中医、西医并列为我国医学界的三支力量和队伍。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明确规定,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同年1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3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将在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之一。同年4月,《***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基本原则;同时,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
上海是我国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的主要发源地之一。早在十九世纪,上海的中西医汇通学派就显现了中西医结合的雏形。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开创了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新局面:陆续建立了一批中西医结合医疗和研究机构,通过西学中等模式,全面开展中西医结合医学人才培养,涌现了多名两院院士、上海市名中医和国家重点项目首席科学家;在中西医结合阴阳学说、肾本质、针刺镇痛、活血化瘀、天花粉引产、中医四诊客观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居国际领先水平;此外,上海目前还拥有教育部全国唯一的中西医结合医学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长及8个全国性中西医结合二级学会的挂靠单位等。1998年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确立了本市坚持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基本方向。2010年6月,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将推动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作为遵循中医药发展内在规律,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重要工作之一。这些成就,显示了上海在全国中西医结合学术界的领先地位和雄厚实力。
近年来,上海在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发展中西医结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尚未形成共识;尚未将中西医结合作为发展传统医学的一条重要途径;对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组织管理尚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教育机构等的发展尚不均衡,缺乏整体考虑;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范围尚不明确,服务能力尚待提高;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尚不健全,中西医结合医学理论、临床及方法学研究尚需进一步深入等。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中医药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以推动和实现中西医结合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原则,积极促进中、西医学相互融合,进一步保持上海在全国中西医结合学术界的优势地位,不断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吸收中、西两种医学特长,发掘、整理、研究和阐释中医药学的经验真知和理论精华,以提高临床疗效和学术水平为核心,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内涵建设为重点,通过中、西医的科学思维、理论体系和诊疗技术等积极探索中西医结合的思路和方法,开拓创新,促进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学术流派。
(三)基本任务
进一步完善本市中西医结合工作的行政、业务管理体制与机制,制订并实施鼓励和保障中西医结合工作有序开展的政策与措施;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规划的制定,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显著、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和管理科学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教学基地;紧密围绕我国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社会和学科发展需要的多层次、高素质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为国计民生服务;针对目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疑难疾病开展攻关,建立和实施中西医结合技术标准规范与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能力与效率;以病证结合为核心,充分利用以系统科学为特征的综合研究方法,通过多学科的交叉、渗透与融合,深入探索中西医的结合点,促进学术创新。
二、加强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按照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化原则,在区域卫生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制定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与中西医结合门诊部的整合、新建、改建和迁建规划。探索制订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的设置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置中西医结合科;在二级综合医院数量较多的区县,进行综合医院改制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探索。
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据长效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开展中西医结合医院评价(评审)试点工作。各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中提出的要求,以病人为中心,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中西医结合优势,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工作绩效和确保医疗安全,加快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能力和内涵建设的水平。
鼓励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之间,以及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和联合,在医疗保险、人才队伍、诊疗设备、临床成果和医院制剂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在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设立市级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水平的提高。
设立市级中西医结合医学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巩固各级专科建设成果,逐步形成专业能力突出、疗效优势显著、运行机制良好和规模效益明显的中西医结合医学优势专科基地,发挥其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成果推广等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本市乃至全国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教学和科研的中心。
实施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攻关计划,通过探索中、西医方法在疾病发展不同阶段的最优化运用,建立优势病种的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力争在提高疗效、缩短疗程、减少不良反应、提高生活质量和改善卫生经济适宜性等方面有所突破。
开展中西医结合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在社区基层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技术指导和双向转诊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等服务。
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与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以重点病种为抓手,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在防治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临床研究能力和综合救治能力。
在本市治未病健康工程的实施中,有关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健康管理机构等应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健康促进方面,积极探索开展疾病预防和疾病早期干预、心理健康维护、老年保健、健身运动、合理膳食结构和功能性食品等方面的中西医结合工作,进一步丰富治未病理论与实践的内涵。
在总结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临床经验的基础上,编撰上海市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指南或临床路径,逐步建立中西医结合的疾病诊断标准、技术操作标准、治疗方案和疗效评价体系。
三、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遵循中西医结合医学人才成长的规律,设立中西医结合医学人才培养项目,举办各种层次、多种形式的中西医结合学习班,鼓励中西医结合专家通过中西医结合名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或师承形式培养学术继承人,着力培养高级中西医结合的医学人才。
加快推进本市中西医结合医学学历、学位教育,开展中西医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的建设。
探索制订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执业医师的执业规范。试点改革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内容和标准,鼓励和吸引更多有志于中西医结合医学事业的人员充实到中西医结合队伍中来。
集中优质资源,建设若干个在国内具有品牌效应的国家级中西医结合医学继续教育项目。
对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进行中医诊疗知识的系统培训,使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能掌握常用中成药及基本中医诊疗技术的使用原则和方法。
四、加强中西医结合学术体系建设
创新中西医结合理论和方法学的科学研究,做好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上海市的中西医结合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继续开展中西医结合医学科研专项工作。设立市级中西医结合医学创新项目,建立符合中西医结合学科特点的临床研究管理机制与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高层次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
重点加强中西医结合医学科研机构建设,鼓励医疗机构设立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所(室),制订保持中西医结合医学科研队伍稳定的激励措施。鼓励、促进中西医结合研究机构、医疗机构与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成果转让与推广。
鼓励有条件的研究机构成立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的设计、评价中心,以承担区域性技术咨询与评估工作。充分利用国际通行的研发技术平台与实验信息平台,依据《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以循证医学为支持,开展大样本、多中心、高标准的中西医结合临床科研协作攻关。
充分发挥中医证候对疾病分类的指导作用以及辨证论治的临床优势,借助分子生物学、蛋白质组学和系统生物学等方法开展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借助临床流行病学、循证医学等方法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全面提高中西医结合研究的质量。
编撰出版高质量、权威性的中西医结合医学高等教育教材与专著。推进本市发行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杂志进入《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杂志系列。拓展各级中西医结合学术团体的功能,发挥其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
鼓励医疗、研究机构与国际结合医学学术机构之间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设立中西医结合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定期组织召开全国及国际性中西医结合会议。依托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有关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名词术语及译释规范化研究,制订中西医结合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等。
五、加强中西医结合管理体系建设
积极实施保障中西医结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本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统一思想,将对各级各类医疗、科研、教育机构中西医结合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纳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体框架内。
推进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成效应当作为本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相关医疗、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结合实际,积极争取有利于本市中西医结合发展的政策,对资源配置、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医疗执业、职称晋升、专项建设、价格体系等方面予以相应的保障。
在加大对上海市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的支持基础上,制订有关政策,表彰、奖励为本市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集体。
依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及时掌握、分析全国中西医结合工作以及国际结合医学的动态,针对难点问题,确定中西医结合工作的阶段性重点任务,并使之列入本市医疗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中。按照日常监管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中西医结合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