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监局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1年04月19日
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市质检院,市食监所:
现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质量技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部署,以争先创优精神,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查找问题,弥补漏洞,牢固树立从严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努力提升监管有效性,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提升整体质量安全水平,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状况平稳可控。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
1.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
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落实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和相关政策要求,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积极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组织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进一步完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有关食品抽检买样和企业备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入、监管以及食品召回管理的工作规范。
2.积极配合开展本市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
积极配合市人大等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地方立法调研,结合本部门监管工作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明确质量技监部门监管职责,根据地方立法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法定职责履行到位。
3.加强与各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加强与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完善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配合机制;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的意见》要求,及时与各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对象交接工作;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食品和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风险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判
系统收集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强化监管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机构的合作交流,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深入研究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管对策和措施。
5.加强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
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各类风险因素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进一步增加监测项目,拓展监测覆盖面;与本市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制定并落实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一步完善监测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监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6.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全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增加现场快速检验等应急处置装备投入,提高全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坚持从严监管,提高全行业质量安全水平
7.严格实施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和有关政策要求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对质量保证能力达不到准入条件要求企业的一律不予许可。做好新版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细则以及有关政策的宣贯工作,保证许可审批工作质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限。
8.强化生产企业日常监管
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产品抽检,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有关质检机构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对现场检查和抽查、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通过回访、复查验证整改效果,保证各项监管工作有记录、可追查。
9.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加工行业的质量安全顽症,提高全行业质量安全水平。在重要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季节性生产的时令性食品加强监管,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10.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曝光一批严重违法企业,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
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地方立法出台后,严格按照地方立法中关于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要求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对目前保留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其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指导和督促其开展生产加工条件改造,引导食品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成为正规企业。
四、周密部署,完成上级部署的重大专项工作
12.组织开展乳制品专项监管
严格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组织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进行重新审核,加强对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乳制品成品和原料的抽查抽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按照地方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驻厂监督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乳制品专项监管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13.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借鉴世博会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工作经验,按照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和部署,做好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保障工作。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本市企业生产的供应游泳世锦赛食品进行全程监控,保障供游泳世锦赛食品质量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兴奋剂事件。
14.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巩固2年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效,按照全国食品安全办、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组织开展地沟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顿,迎接***食品安全办对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检查验收。
五、广泛宣传发动,构建全民参与的监管网络
15.加强食品企业政策法规宣贯培训工作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宣贯培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加强对添加剂管理、出厂检验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鼓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采用HACCP、ISO22000等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提升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16.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平台,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引导媒体积极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状况;在315、质量月期间组织开展专题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和覆盖面;依据法定职责及时发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信息,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发布食品消费常识等实用信息,为市民解疑释惑,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
17.邀请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继续组织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到食品生产企业观摩监督检查过程,参与食品安全监管;通过12365质量申诉举报咨询电话、网上信箱等多种渠道与市民交流,为市民解疑释惑,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通过各种平台与市民沟通,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听取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8.妥善处理食品安全申诉举报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积极帮助市民解决实际问题;对举报的案件线索信息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
六、强化基础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措施
19.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推进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技术能级,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物质的检测和分析能力,促使各食品检测实验室能持续满足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需要;加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设备的投入,在日常检查中对产品、原料和场所、设备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提高现场发现问题的能力。
20.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对金质工程食品安全监管模块进行升级改造,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纳入信息化管理,推进现场移动监管等系统的开发应用,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强对监管信息的综合分析,提高信息利用水平,为科学评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状况,制定监管政策提供数据依据。
2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考核,组织监管人员到大专院校、检验机构以及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题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各领域的业务骨干,提高监管队伍的责任意识、行政执法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保证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坚持不懈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业务过硬、认真严谨、甘于奉献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