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沪科(2009)第0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9〕37号)和市科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沪科〔2008〕第513号)要求,为对2008年上海科普资源状况和科普工作运行情况作全面调查,从而为科普政策的制定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为此,我委将组织开展2008年度上海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科技部关于科普统计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科普年度统计工作将由科普工作处统一归口管理,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助,并委托市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组具体实施。
2、市级委办局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科普统计调查。各区、县科普统计工作由区、县科委(协)负责,区、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助共同实施。
3、各单位根据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2008年度上海市科普工作统计实施要求》(具体见***1),如实填报《科普工作调查表》,并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落实专人督促检查,以保证2008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1、2008年度上海市科普工作统计实施要求
2、科普工作统计调查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