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举办首届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论坛的通知
沪教委高〔2009〕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上海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大力倡导“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激发大学生创新精神,鼓励教师转变教学理念与方法,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改革,营造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从2009年起决定举办“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论坛”。现将首届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论坛(以下简称“创新活动论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两年来,通过支持优秀学生开展科研、实验发明等创新活动,积极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使一些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了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举办本次创新活动论坛旨在交流实施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经验;倡导加强对学生个人科学兴趣的培养、对学生课外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和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构建师生教与学的新型关系;推动教学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建设创新文化、形成良好的创新人才培养氛围。加强各参与学校的交流与沟通,为学生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
二、举办时间
创新活动论坛举办时间为2009年5月30日。
三、系列活动与要求
(一)召开大学生创新活动学生学术交流会议
1.会议将以学生创新项目案例交流的方式展开。各高校可根据本校情况报送学生创新项目优秀案例(每校最多不超过10个,具体要求见***1)。
2.会议将安排专家点评环节。各高校需推荐能参加该环节的相关领域的指导教师或专家(详见***2)。
(二)举办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成果展
1.成果展将和大学生学术交流同时进行,以展板结合实物、作品、演示等方式展示各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学生项目的优秀案例及成果(相关要求见***3)。
2.评选本届创新活动论坛的上海高校大学生创新活动的最佳项目。
(三)征集与评选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徽标
向广大在沪高校大学生发出邀请,征集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徽标(具体要求见***4)。
(四)征文汇编《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概览》
向各高校征文,汇编《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概览》,分别从学生、教师、管理者和专家的角度对本市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目的、意义、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及创新活动展望等内容作总结、研讨和论述(征文的具体要求见***5)。
(五)创新教育论坛
邀请政府部门、科技领域、企业界有关领导谈高校创新教育。
四、组织与分工
(一)本届创新活动论坛的主办单位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承办单位为同济大学,协办单位为列入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其余16所参与学校。
(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成立论坛组委会,负责领导、统筹论坛组织工作。组委会主任由市教委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承办单位高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各协办单位各推荐1名本校分管校领导组成。具体人员名单请相关高校按***6的要求填写回执。
(三)创新活动论坛设立论坛工作组,负责制订论坛计划、方案,与承办单位共同实施论坛的各项活动。论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同济大学教务处,负责协调、联系、落实论坛的具体工作事宜。工作组成员由市教委高教处以及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指派1名本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具体名单请相关高校按***6的要求填写回执。
希望各相关高校高度重视创新活动论坛,把它作为展示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成果和推进教学改革的重要契机,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新活动论坛圆满成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