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市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健美操健身健美)换证通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体育健身服务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健身权益,按照体育服务认证工作要求,对在经营性体育健身场馆、俱乐部中从事技术安全指导的人员进行体育职业技能鉴定,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换证培训、鉴定,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社会体育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培养造就一大批掌握职业技能的高素质体育行业从业人员,建设高素质的社会体育工作人员队伍,规范、服务体育健身市场。推行体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用人单位聘用、考核,从业人员上岗、转岗、再就业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为劳动、工商、体育等行政部门进行市场执法检查与监督创造条件。
二、换证项目
游泳、健美操、健身健美
三、换证(鉴定)条件
游泳项目:
持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游泳教员、水中健身教练员初级、中级、高级或高级考官证书者,参加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游泳技能考核,只参加公共理论考试。
健美操项目:
原持国家体育总局或健美操协会颁发的健美操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指导员参加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健美操技术考核,只参加公共理论考试。
健身健美项目:
原持国家体育总局或健美协会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指导员参加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技术考核,只参加公共理论考试。
注:按总局职鉴中心文件要求,需获取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健美操、健身健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原持证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换证)的时间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
四、换证培训时间
2007年3月---4月
五、培训内容
与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相适应的体育人文社会知识、运动人体科学知识、体育运动健身方法、运动性疲劳与身体机能恢复、运动中常见损伤的防护与救治、运动、营养与控制、社会体育法规制度及职业道德基本知识等。
六、鉴定及考核
理论考试总分100分,学员通过闭卷笔试考核满60分及格。
七、培训费用
初级:人民币400元,中级:人民币500元,高级:人民币600元(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等)。
八、培训地点
上海市体育宣传教育中心(水电路176号)
九、报名须知
1、学员报名须带身份证复印件2张;
2、具有国家体育总局、协会颁发的相应证书、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交1寸4张、2寸2张免冠照片;
十、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www.
tyj.sh.gov.cn,在体育局网站(全民健身―职业鉴定---资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填好后E-mail至shzhijian@126.com
2、电话报名:021―66541637
报名地址:上海市水电路176号(体育宣传教育中心职鉴科)
联系人:于老师、宋老师
备注:为提高培训自量,每班培训人数不超过40人,额满为止。
***: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理论培训日程
上海市体育宣传教育中心
二00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