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关于做好2007年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体育局、团委,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全国和上海市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的精神,在总结2006年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以下简称“学生体育大联赛”)工作的基础上,现就2007年学生体育大联赛组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立足校园、面向全体学生的办赛方向
学生体育大联赛坚持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以迎接2007年上海特奥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契机,以立足校园、面向全体学生为办赛方向,以“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比赛”为基本目标,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生体育大联赛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有效举措,认真组织,抓紧抓好,切实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通过举办学生体育大联赛,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形成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氛围。
二、创新学校群众性健身活动的机制与模式
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组织工作方案》(沪教委体〔2006〕13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实行课内体育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校园体育建设与社区活动相结合,学校组织倡导与学生社团自主活动相结合,根据学生不同的年龄性别特点和兴趣爱好,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不断创新学校群众性健身活动的机制与模式,形成符合自身发展需求,具有自身发展特色的校园体育品牌活动,使学生体育大联赛真正成为学生的联赛,快乐的联赛,时尚的联赛。要以学生体育大联赛为载体和抓手,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从而锻炼和培养他们强健的体魄、健康的心理、顽强的意志和昂扬的精神,促进素质教育的具体落实和全面推进。
三、加强学生体育大联赛的保障与服务工作
各高校、各区县的学生体育大联赛组委会,要按照《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组织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举行专题工作会议,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做好2007年学生体育大联赛组织工作,制订具体的宣传发动、内容安排、竞赛组织等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关的场地器材、经费、安全保障措施。各高校、各区县组委会要定期对学生体育大联赛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与研究,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或问题,认真总结与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确保学生体育大联赛顺利、安全、有序、实效地开展。
四、学生体育大联赛的工作计划与要求
1.2007年学生体育大联赛的竞赛组织方式,基本按照2006年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即学生体育大联赛以各高校和区县组委会组织各学校班级、年级、院系之间的比赛为基础赛;以各高校系统、区县组织的学校与学校之间的比赛为选拔赛;以全市组织各高校、区县选拔产生的代表队之间的比赛为总决赛。
考虑到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安全因素,拟由各区县自行组织适宜小学生的体育比赛活动(可以自主选择项目),市级层面不组织小学生进行集中比赛。
2.学生体育大联赛由市组委会竞赛部牵头,各专业机构和承办单位共同负责成立项目竞赛委员会,并按照大联赛总规程,制定各项目竞赛规程。市级层面学生体育大联赛竞赛项目设置为: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健身操、跳绳踢毽共8个项目,以及网球、赛艇、武术集体拳操、小学生“阳光伙伴”集体奔跑等推广性项目,竞赛分设大学、高中、初中层面的男女组(各单项规程另行通知)。
各高校、各区县可结合各自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开设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项目,并选定项目积极组队参加学校或市级层面学生体育大联赛竞赛。鼓励各高校、各区县承办市级学生体育大联赛的竞赛项目以及推广项目。
3.各高校、各区县在组织学生体育大联赛期间,要广泛发动学生参加体育论坛、征文、摄影、动漫画、啦啦队、主题口号、运动队队名等创作征集活动,以及开展学生裁判员、体育主持人的培训和颁发学生业余等级运动员证书等活动。
4.市学生体育大联赛组委会将分别设立“区长杯”、“校长杯”和“组织创新奖”以及学生体育活动的各奖项(评选办法另发)。
5.学生体育大联赛市级层面的组织经费和各奖励经费等由市组委会负责;各高校、各区县赛事的组织经费等由各自自行解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