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开展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2011年05月10日
沪水务〔2011〕265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水务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河道生态治理工作,2011年率先实施试点工程,以积累和总结经验,储备和优化技术,发挥试点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为面上推进奠定基础,特制定《关于开展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
2000年以来,本市相继实施了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十五、十一五两个五年规划,加大了河道水环境的整治力度,到2010年底,全市实现了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阶段性目标,十二五期间河道水环境治理方向将从消除黑臭、改善水质为主向稳定水质、修复生态为主转变。为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河道生态治理工作,2011年率先实施试点工程,以积累和总结经验,储备和优化技术,发挥试点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的前提下,以维护河道自然生态环境为根本,以修复河道生态系统为主要任务,开展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作,示范指导河道生态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我市河道生态环境水平,促进人水和谐健康发展。
二、主要原则与试点要求
(一)主要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在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的前提下,科学规划,统筹防洪除涝、水资源调度等综合功能,兼顾本市各种河道类型,试点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提升本市河道生态环境水平。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本市不同类型的河道,选择相应的试点河道,采用不同的治理方案予以分类治理。
3、***评估、示范引领。及时对试点河道进行***评估,根据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依据监测数据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及时反映到河道生态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引导治理工作高效开展。
(二)试点河道要求
1、区域典型。试点河道按所在区域分三类,即中心城区和郊区城镇化地区、新城新镇和大型居住区、农村地区。
2、水质稳定。河道截污工程基本完成或近期可完成,无明显污染源(含大型市政雨水泵站)直排入河,水质相对稳定,有一定的透明度。
3、规模适宜。河道等级适宜,水位相对稳定,原则上不选择断头浜,以及有通航要求、流速较大的骨干河道。
三、治理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治理目标: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游
1、中心城区和郊区城镇化地区河道治理体现美观、亲水。治理指标主要为植物覆盖率以及水体透明度的提高。该类河道护岸(坡)、截污、疏浚、防汛通道等工程已基本建成,可遵循河道现有的形态布局,建设重点放在生态系统营造(陆域、河滨带、水域),结合河道周边地块开发和拆迁情况,对已建护岸(坡)进行柔化或绿化,对水生植物和河岸绿化进行完善建设,以进一步改善水质、修复生态、提升景观。
2、新城新镇及大型居住区河道治理体现生态、美观。治理指标主要为水质指标的提高以及绿化建设。该类河道可遵循半自然生态原则进行建设,既满足河流的本身功能要求,又满足景观、生态功能及多功能开发的要求。建设重点放在河道形态多样性的营造(平面上尽量保持河流蜿蜒形态,并因地制宜创造湿地、人工岛,断面尽量采用复式断面),陆域坡岸生态建设,水陆交错带生态建设,河道水域生态系统建设。
3、农村地区河道治理体现自然、生态。治理指标主要为生物指标的丰富和水质指标的改善。该类河道可遵循近自然生态原则进行建设,在河道原有的环境条件下,尽量维持河道的地貌和自然形态,保留原有的湿地生态环境。建设重点为充分利用岸边、河坡、水边、水中、水底的空间,以自然生态型护坡为主,加强陆域及水中绿化的建设,并配以适当的湿地景观,营造适宜生物多样性发展的环境,为水边生物、水中生物的繁衍和生存提供最大的生息空间。
(二)建设任务:2011年底前完成7条段18公里试点工程建设任务(***一),2012年及以后年度河道生态治理建设任务结合年度水利专项财政预算一并制定。
四、建设管理和资金政策
(一)建设管理
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审价制;建设程序参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由各区(县)水务局(建交委)任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上报市水务局审查立项,并由各区(县)水务局(建交委)按照批复的文件组织实施;进一步探索完善建设机制,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二)资金政策
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资金政策参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政策执行,市财政资金实施差别化补助政策;同时有关绿化和生态景观小品等工程参照护岸、疏浚土方的补助政策,按实际工程费用差别化补助;试点工程生态及水质监测费用计入工程总投资。各级水行政部门应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五、职责分工和实施节点
(一)职责分工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成立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和课题组。
1、领导小组由市水务局刘晓涛副局长任组长,市水务局阮仁良副总工、市水利处魏梓兴处长任副组长,局水资源处、计财处、建管处、科技处、市水利管理处、相关区(县)水务局(建交委)等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决策试点建设的重大事宜,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工作组由市水利管理处负责联络召集,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课题组与试点工程的衔接配套。
3、课题组由上海海洋大学和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负责牵头试点工程监测工作和课题研究工作。
各相关区(县)水务局(建交委)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区(县)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二)2011年实施节点
2011年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由相关区(县)水务局(建交委)具体负责实施,8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课题组4月份开展试点工程现场生物多样性调查和水质取样监测工作,6月中旬完成试点工程本底调查工作(***二);年底基本形成上海市河道生态治理技术指南,同步形成上海市河道生态治理绩效评估办法。
六、验收考核和长效管理
(一)验收考核
市水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成立考核小组,加强项目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考核重点为治理成效,具体工程治理指导指标详见***三。
(二)长效管理
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完成后,由所在区(县)落实长效管理方案,重点加强水生植物和绿化养护;结合面上中小河道长效管理资金落实,适度倾斜试点河道管理资金,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2011年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汇总表
二、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监测方案
三、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治理指导指标
上海市水务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一: | ||||
2011年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汇总表 | ||||
序号 | 所在区县 | 试点河道名称 | 建设长度(km) | 备注 |
1 | 青浦 | 李腰泾 | 0.87 | 青浦城区 |
2 | 徐汇 | 东上澳塘 | 1.73 | 市中心区 |
3 | 松江 | 任其浜 | 3.00 | 松江新城 |
4 | 闵行 | 丰收河及支河 | 3.48 | 浦江大型居住区 |
5 | 奉贤 | 钱中河 | 2.10 | 青村镇 |
6 | 金山 | 斜泾港 | 3.06 | 廊下镇 |
7 | 崇明 | 万平河 | 3.95 | 北沿公路沿线 |
合计 | 18.19 |
***二:
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为上海市河道生态治理的技术指南编制、河道生态治理后水质改善状况和生态效果评价、河道生态治理工程验收指标确定等提供数据支撑。
l 了解试点河道在生态治理前的水文、水质、水生物本底状况;
l 监测河道生态治理后1-2周年内水质、水生物效果改善状况;
l 为河道生态治理效果后评估提供数据资料;
l 为试点河道生态治理工程验收指标的确定提供依据。
l 为河道生态治理工作的有效推广积累数据资料。
本监测方案包括试点河道生态本底调查;试点工程工作过程中的监测方案;生态治理后效果维持监测方案。
二、监测指标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试点初期建议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监测的一级指标为河道水文指标、水质指标、生物指标三大类,后期根据课题研究结果和试点工程的建设,逐步完善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标准和监测指标要求。
(一)水质理化指标
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BOD5、DO、pH、叶绿素-a、SS、水温、透明度等。各指标分析方法参照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方法。
(二)水文指标
流速、水位等指标。
对于进行引排水的河道,监测调水、非调水时期的水文水力参数。
(三)生物学指标
浮游生物: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生物种类和生物量。
底栖动物:物种组成和生物量;
鱼类:主要为种类组成;
高等水生植物:种类、分布面积和生物量。
三、监测方法
浮游生物调查按照《淡水浮游生物研究方法》进行;底栖动物采用改良的彼得逊抓斗式采样器采集河道底泥进行采集和室内处理分析;鱼类调查主要采用拖网、丝网、地笼或批准的电捕作业方式进行现场采集;高等水生植物按照调查规范进行。
四、监测站点
试点河道根据河道的长度、宽度和水深设计监测站点。
长度Q1km的河道,在工程内设置2个站点,工程外设置1个站点(推荐设置于治理河道上游);
1km<长度Q3km 的河道,设置上中下游3个采样站点,上下游监测站点布置离工程范围端点100m左右;
长度>3km的河道,上下游各设置1个采样站点,站点布置离工程范围端点100m左右,在中游设置2-3个站点。
宽度Q50m的河道,设置河心1个采样站点;
宽度>50m的河道,设置河心一个采样站点,增加离岸20m采样站点1个。
水深Q2m的河道,取水下0.5m处1个监测站点;
水深>2m的河道,采集水下0.5m水层和离水底0.5m水层混合取样。
2011年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监测站点设置 | ||||
序号 | 所在区县 | 试点工程 | 建设长度(km) | 监测站点数 |
一 | 中心城区及郊区城镇化地区 | |||
徐汇 | 东上澳塘 | 1.73 | 3 | |
青浦 | 李腰泾 | 0.87 | 3 | |
二 | 新城新镇及大型居住区 | |||
闵行 | 丰收河及支河 | 3.48 | 4 | |
奉贤 | 钱中河 | 2.1 | 3 | |
松江 | 任其浜(含湖泊) | 3 | 4 | |
三 | 农村地区 | |||
金山 | 斜泾港 | 3.06 | 3 | |
崇明 | 万平河 | 3.95 | 4 | |
合计 | 18.2 | 24 |
五、试点河道监测方案
(一)本底调查(治理前)
1、监测时间
试点工程开工前1个月内进行,最好在4、5月份。
如河道生态治理方案设计需要的,可调整监测时间或增加监测次数。
2、监测频率
水质指标监测2~3次
水文指标监测1次
生物指标监测1~2次(视季节情况而定)
(二)水质、生态指标改善状况监测(治理后)
1、监测时间
试点工程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后。
2、监测频率
水质、水文指标按季度监测;春(5月)、夏季(8月)、秋季(11月)、冬(2月)。
生物指标按春(5月)、夏季(8月)、秋季(11月)三个季度监测。其中鱼类仅监测夏季种类组成。
***三: | |||||
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治理指导指标 | |||||
目标层 | 准则层 | 指标层 | |||
指标 | 中心城区 | 新城新镇 | 农村地区 | ||
河道生态治理(试点) | 河道水质改善 | 溶解氧(mg/L) | 大于等于3 | 大于等于3 | 大于等于3 |
高锰酸盐指数(mg/L) | 小于等于15 | 小于等于10 | 小于等于10 |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小于等于10 | 小于等于10 | 小于等于10 | ||
氨氮(mg/L) | 改善10%以上 | 改善15%以上 | 改善5%以上 | ||
总磷(mg/L) | 改善10%以上 | 改善10%以上 | 改善5%以上 | ||
水体透明度 | 改善15%以上 | 改善15%以上 | 改善10%以上 | ||
生态系统健康 | 河道生态植被覆盖率 | 浮床或浮叶、挺水植物面积增加8-10%;沉水植物增加5-15%. | 挺水植物占驳岸长度的8-10%;浮叶植物面积达5-10%;沉水植物增加10-20% | 挺水植物占驳岸长度的30-40%;沉水植物面积占20-25% | |
陆生植被恢复系数 | 河道管理范围内绿化率50%以上 | 河道管理范围内绿化率60%以上 | 河道管理范围内绿化率60%以上 | ||
水生植物多样性 | 土著种类增加2-4种 | 土著种类增加2-5种 | 土著种类增加2-6种 | ||
水生动物多样性 | 鱼类、底栖动物数量增加,多样性改善 | 鱼类、底栖动物数量增加,多样性改善 | 底栖动物多样性改善 | ||
生态景观适宜 | 陆域景观多样性 | 乔、灌木和花草搭配适宜,层次丰富,春景秋色,四季有绿 | 乔、灌木和花草搭配适宜,层次丰富,春景秋色,四季有绿 | 乔、灌木和草本搭配适宜,层次丰富,四季有绿,自然和谐 | |
水陆过渡区景观多样性 | 浮床或浮叶植物搭配合理,景观和谐 | 挺水和浮叶植物搭配和谐,景观自然 | 水生植物与陆生植物混植,给生物提供适宜的栖息环境 |
***一 | |||||
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治理指标 | |||||
目标层 | 准则层 | 指标层 | |||
指标 | 中心城区 | 新城新镇 | 农村地区 | ||
河道生态治理(试点) | 自然形态稳定 | 常水位(2.4-2.8米)控制有效性(%) | 85 | 85 | 85 |
稳定河段占试点河段的百分比 | 90 | 100 | 100 | ||
防汛通道设置率(%) | 75 | 85 | 95 | ||
河道水质改善 | 溶解氧(mg/l) | 大于等于2 | 大于等于3 | 大于等于3 | |
高锰酸盐指数(mg/l) | 小于等于15 | 小于等于10 | 小于等于10 |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小于等于10 | 小于等于10 | 小于等于10 | ||
氨氮(mg/l) | 改善10-15% | 改善15-20% | 改善15-30% | ||
总磷(mg/l) | 改善10-15% | 改善15-20% | 改善15-30% | ||
水体透明度 | 改善15-20% | 改善15-20% | 改善15-30% | ||
生态系统健康 | 河道生态植被覆盖率 | 浮床或浮叶植物面积增加8-10%;沉水植物增加5-15%. | 挺水植物占驳岸长度的8-10%;浮叶植物面积达5-10%;沉水植物增加10-20% | 挺水植物占驳岸长度的30-40%;沉水植物面积占20-25% | |
陆生植被恢复系数 | 防汛通道绿化率50%以上 | 防汛通道绿化率60%以上 | 防汛通道绿化率60%以上 | ||
植物多样性 | 植物种类增加2-4种 | 植物种类增加2-5种 | 植物种类增加2-6种 | ||
动物多样性 | 鱼类种类增加 | 浮游生物种类和生物量增加,底栖动物种类数增加 | 浮游生物种类和生物量增加,底栖动物种类数增加 | ||
生态景观适宜 | 陆域景观多样性 | 乔、灌木和花草搭配适宜,层次丰富,春景秋色,四季有绿 | 乔、灌木和花草搭配适宜,层次丰富,春景秋色,四季有绿 | 乔、灌木和草本搭配适宜,层次丰富,四季有绿,自然和谐 | |
水陆过渡区景观多样性 | 浮床或浮叶植物搭配合理,景观和谐 | 挺水和浮叶植物搭配和谐,景观自然 | 水生植物与陆生植物混植,给生物提供适宜的栖息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