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继续在高考中考规定时间内禁止建筑施工的通知2012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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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府发〔2012〕3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继续在高考、中考规定时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防止环境噪声污染,给参加高考、中考的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复习迎考和考试环境,现就本市继续在高考、中考规定时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通知如下:
一、每年高考、中考期间以及考前一周,本市范围内禁止涉及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
二、高考、中考考试时段,禁止考场周围100米内昼间建筑施工作业。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具体时间,由市环保局在考前另行通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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