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命名首批上海市安全社区的决定
沪安监管监二〔2009〕4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本市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到2010年,要使全市20%的社区建设成为市级安全社区。两年多来,一批社区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08年,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专家对连续创建一年以上的社区开展了首批市级安全社区评定工作。经评定和公示,有20个社区符合《上海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试行)》的规定。现决定将以下社区(街道、镇)命名为“上海市安全社区”(排名不分先后):
浦东新区花木街道
浦东新区张江镇
浦东新区金桥镇
浦东新区高桥镇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
普陀区长征镇
黄浦区外滩街道
黄浦区老西门街道
黄浦区豫园街道
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
闸北区临汾路街道
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
卢湾区淮海中路街道
卢湾区五里桥街道
卢湾区打浦桥街道
卢湾区瑞金二路街道
闵行区虹桥镇
松江区方松街道
松江区岳阳街道
由于卢湾区所辖4个街道已全部建成市级安全社区,现决定命名卢湾区为“上海市安全社区”。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