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开展2011年直属单位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2011年05月25日
沪教委办〔2011〕***号
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档工作,加大对我委直属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力度,营造良好的档案法制环境,促进各直属单位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办〔2008〕75号)和《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沪档〔2011〕51号),我委决定从2011年起,对各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现将2011年有关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一步规范档案法治工作,完善档案管理体制,加强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优化档案工作队伍,深化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积极推进档案工作的档案资源、利用服务、安全保障三个体系建设,提升各单位档案管理整体水平。
二、检查内容
(一)组织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实施和档案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三)档案工作人员、库房、设施配备情况;
(四)各类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情况;
(五)档案现代化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各直属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根据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委办公室将组织检查小组,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问、查看资料、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四、时间安排
(一)2011年6月20日前,请各单位将自查报告和填写好的《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档案管理检查登记表》(见***)报送我委办公室。同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为接受检查做好准备。
(二)2011年9月至11月,我委办公室将选择部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检查。
(三)2011年12月底前,我委将书面反馈被抽查单位检查结果,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直属单位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此项检查是夯实我委直属单位档案工作基础的一项常态化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以进一步提高我委直属单位档案工作水平。
***: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档案管理检查登记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档案管理检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
单位建立时间 | 内设机构数 | ||||
单位分管领导 | 姓名 | 职务 | |||
部门主管领导 | 姓名 | 职务 | |||
档案机构负责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档案人员数量 | 专职 | 人 | 兼职 | 人 | |
档案用房总面积 | 库房面积 | ||||
室藏档案总数 | 卷/ 件 | 起止年代 | |||
2010年度档案归档情况(卷/件) | 文书(卷/件) | 会计(卷) | 科研(卷) | 基建(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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