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0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沪单位及有关单位:
国民经济核算是各级政府决策、宏观经济管理和国际交流对比的重要依据。为确保2006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将2006年度部门会计决算报表在上报市财政局及主管部门的同时,报送市统计局一份,报送时间为3月31日前。凡财务数据尚未公开的单位请以保密件报送,我局对所有报送资料将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年度会计决算(全套),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表等。
2、行政事业单位年度会计决算资料(全套),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决算表、人员经费支出决算表、公用经费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构情况表、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专用基金增减情况表、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表等。
3、企业集团公司(或主管单位)的财务报表中应包括下属单位的财务情况(如集团公司或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报表不进行汇总,则应将下属单位的财务报表一并上报)。
报表请寄:威海路48号1711室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邮政编码:200003
上海市统计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