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颁发2006年度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表彰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中相关内容的通知
沪体群〔2007〕62号
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和调动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深入实施,国家体育总局在2006年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周”等品牌群体活动为依据,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现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颁发2006年度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表彰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体群字〔2006〕213号)中相关内容转发给你们,其中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等6个单位荣获“2006年度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称号,上海市徐汇区体育局等14个单位荣获“2006年度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请各单位结合自己情况,予以宣传、表彰和奖励。
特此通知。***:2006年度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名单(略)
上海市体育局
二○○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