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关于做好本市钢铁行业投资项目情况调查的通知2004年12月22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计委)、经委(经贸局),宝钢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钢铁行业投资项目情况调查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2278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正确掌握钢铁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做好本市钢铁行业发展情况分析和钢铁行业投资项目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表格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力量按照表格内容认真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表格按照要求内容填报,不得无故漏项,不要改动表格格式。表格电子版获取方式:登陆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网站,政务公告版内,网址:www.shec.gov.cn。
二、上报文字材料包括今年钢铁生产、运行、进出口贸易以及价格情况分析;明年钢材市场需求、钢铁生产走势预测;2004年新增生产能力、投资情况;分析评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以及建议等。
三、以上表格及文字材料请加盖公章后,于2005年1月15日前报送市经委产业投资处。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子版本发送信箱:Houjh@sh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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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侯金花 23119407。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 海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200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