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公布08年度区县教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情况
关于公布2008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综合评议情况的通知
沪教委公〔2009〕5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公〔2008〕14号)的精神,我委开展了2008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评议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委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并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开设公众评议专栏,参与评议的公众达2456人次。经综合评议,普陀区教育局、南汇区教育局、嘉定区教育局、长宁区教育局、闵行区教育局、徐汇区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卢湾区教育局、杨浦区教育局、静安区教育局被评为2008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优秀单位。
本次综合评议结果显示,2008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上取得了以下三方面突出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教育收费等社会普遍关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穿公文生成全过程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提供快捷、方便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检索方式;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内容,在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整合各类相关信息,集中向公众提供。2008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万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13%。受理各类咨询5.27万件(次)。2008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量共1018.92万人次。
二、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本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推进工作要求,积极、规范、有序推进基础教育机构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16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集中建设的方式,统一开发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发布系统和信息公开网上专栏页面。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建立了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导航平台。与此同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业务培训、监督检查,推进基础教育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指导基础教育机构梳理信息、编制指南、规范目录,重点推进社会和公众关注事项的规范公开。由此,基本形成了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育机构三级信息公开网络,实现了上下协同、整体联动。
三、网上互动与便民服务内容不断丰富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利用本部门网站,多形式开展网上公示、网上调查、网上讨论、网上征求意见。继续重视网上信访、网上咨询工作,不断提高在线办理的质量。结合社会和公众的需求,以学生、教师、学校、社会为线索,丰富“教育事项网上办”栏目,以各级各类教育为线索,丰富“教育百事通”栏目,方便公众分类查找相关事项和具体信息。继续丰富网上办事事项,及时提供最新办事信息,规范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要素,积极提供中考报名、中考查分服务。加强教育类网站互联互通,探索资源整合。
2009年,希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内容细化,在阳光透明上有新突破。进一步丰富“信息库”,构建“信息链”,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服务,探索建立教育重要事项和决策事先征求公众意见的制度。二是抓服务优化,在方便公众上有新提高。规范建设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网上专栏,搭建区县“学习中心”平台,畅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育机构咨询、信访渠道,加强信息之间、信息与有关栏目之间的互联互通,推进全网检索。三是抓基础强化,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有新进步。认真执行《上海市政府网站卓越质量与服务管理规范》,建设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贯穿于公文生成全过程的机制,加强专题研究和业务培训,继续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四是抓纵向深化,在整体推进上有新成效。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机构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目录规范、信息梳理、程序规范,推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中互动栏目的规范设置和有效利用,不断提高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的知晓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