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同意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成立上海市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培训中心的批复2004年12月17日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你校《关于成立“上海市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培训中心”的请示》(沪二医大校[2004]1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制定的《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你校在10所高校40所中学的艾滋病“同伴教育”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教学中形成了较完善的预防艾滋病“同伴教育”方法体系,为推进和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为此,同意你校成立“上海市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培训中心”,挂靠在人文与公共卫生管理学院,协助市教委承担教育系统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的师资培训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