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调整部分市直接监管单位的通知
沪安监管监一〔2007〕30号
各相关局、集团(控股)公司,化学工业区,洋山保税港区: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提高监管效能,经研究决定对市直接监管单位作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交接工作,并于3月16日前完成交接。
一、市直接监管划入单位名单
(一)洋山保税港区;
(二)上海高桥石化公司;
(三)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东海第一飞行队。
二、市直接监管划出单位名单
(一)上海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三、调整后的市直接监管单位名单
(一)上海化学工业区;
(二)洋山保税港区;
(三)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交通部上海打捞局;
(五)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六)交通部东海救助局;
(七)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八)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九)中波轮船股份公司;
(十)中国长航上海长江轮船公司;
(十一)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十四)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
(十六)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十七)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分公司(包括: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检修公司、中冶宝钢技术服务公司);
(十八)宝钢集团上海一钢有限公司(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十九)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
(二十)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包括: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
(二十二)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
(二十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二十四)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五)华能国际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二十六)华能国际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二十七)上海电信有限公司;
(二十八)上海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二十九)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东海第一飞行队。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