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关于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市委八届十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发展方针,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实施品牌战略,加快自主创新,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增强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当前,抓紧培养一批品牌战略管理人才是本市推动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工作。现决定从今年3月份起,市经委会同区县经委、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等单位,委托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商业联合会与有关院校合作,在本市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组织企业分期分批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专业知识培训。
联系人:王志财、姚性岗
联系电话:23112607
2311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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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经委关于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2、上海市“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招生简章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2007年3月13日
市经委关于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抓紧培养一批品牌战略管理人才是本市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工作。从3月份起市经委会同区县经委、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等单位,委托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商业联合会与有关院校合作,在本市工商领域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市委八届十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发展方针,推动实施品牌战略,加快自主创新,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通过培训,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系统学习品牌战略管理专业理论,增强品牌意识,注重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掌握制定企业品牌战略的方法,促进企业加快品牌建设。
二、组织管理
市经委成立“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经委、区县经委、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商业联合会、有关院校等单位组成。市经委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办公室(简称“办公室”),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市场流通处。具体负责“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的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包括审定培训计划、审核课程设置和师资队伍、对培训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与有关部门协调培训证书发放等工作。
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商业联合会及有关行业协会共同成立“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工作小组,负责本市工商领域企业品牌培训工作的实施。包括学员组织、教学安排、提供实施品牌战略的典型案例、落实培训师资、组织学员撰写论文、考核评定等工作。
三、培训工程的目标
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商业联合会及有关行业协会每年组织本市工商领域企业参加培训,争取两年内分期分批完成1000人的培训。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品牌战略公共课程
实施品牌战略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国内外品牌战略管理的新概念、品牌战略定位与规划的制订、品牌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品牌管理团队建设、品牌创立与商标注册、品牌设计与品牌管理的咨询指导、品牌评估等。
(二)行业品牌战略分析
行业品牌竞争特点与态势;行业品牌案例评析与品牌管理先进企业的考察。
(三)企业品牌战略策划
结合企业品牌战略的策划与品牌项目开发的实际,进行研讨、交流,安排专家点评。
培训采用课堂讲授、案例教育与考察调研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有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借鉴作用。
五、培训对象
各集团公司品牌战略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及品牌工作部门负责人;区(县)属企业负责人及品牌工作部门负责人。
六、培训时间
每期培训时间为96课时。其中公共课程为24课时,行业课程为8课时,调查研究36课时,论文撰写与考核20课时,企业品牌战略策划的交流评议为8课时。
七、培训师资
政府主管部门领导、有教学、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和行业专家。
八、考核与发证
1、培训必须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学习出勤情况、研讨发言及学习结业时撰写本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思路。
2、经考核合格者,由上海紧缺人才办公室颁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委员会、市成人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品牌战略管理岗位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