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201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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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府办发〔2015〕3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0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0〕3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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