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游泳初级教练员培训的通知2015年09月09日
各区(县)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沪体竞[2010]567号)精神,落实三上一提高的工作方针,提高本市游泳教练员业务教务水平,拟对本市游泳初级教练员进行业务培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
二、培训地点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十楼会议室(浦东新区泳耀路300号)
三、培训对象
各区(县)选派1名初级职称的游泳教练员参加
四、培训安排
(一)14:0015:00上海市督训专家组成员李剑华授课
(二)15:0016:00座谈交流
五、其他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带好纸笔等培训所需用品,并做好交流发言准备。
(二)驱车前往的教练员,请将汽车停在东方体育中心一号停车库(东方体育大厦旁)。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