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二批上海市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项项目申请指南2004年10月08日
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TBT)是指为维护国家或区域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等目的,通过颁布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实施认证、检验检疫等技术措施,对进出口贸易活动进行控制的技术性限制措施。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出口增长的最大障碍,对我国出口影响日趋严重。根据商务部统计,2002年上海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的损失金额超过10亿美元,2003年将近20亿美元,整体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03年,本市共有82%的出口企业、38%的出口产品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从传统的农产品、纺织品到高新技术产品,都广泛地受到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冲击。
为增强本市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提升本市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本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与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提出2004年第二批上海市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项项目申请指南。本次专项重点支持本市食品(含农产品)、轻工产品、纺织品、机电产品等主要出口产品领域,及本市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等领域的相关标准化研究;国外重要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措施的研究。现将项目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范围
1.本市食品(包括农产品)出口遭遇TBT的现状分析及其应对措施研究;
2.本市轻工产品(不包括食品)出口遭遇TBT的情况及其应对措施研究;
3.本市软件、电子产品出口遭遇TBT的情况分析及其应对措施研究;
4.《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白皮书》对上海化工产品出口影响分析及其应对措施研究;
5.应对欧盟《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替代物质技术及其标准研制;
6.本市应对欧盟两项电气电子设备指令的情况***及典型案例实施研究;7.上海中药产业克服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扩大出口对策研究;
8.美国FDA对进口产品登记注册制度及其实施的应对措施研究;
9.本市主要出口产品的产业技术***和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及实质性参加相关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具体对策研究;
10.对照欧盟CE标志制度实施,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本市特点的市场监管模式研究;
11.欧美发达国家/地区对出口企业建立和运行SA8000社会责任体系的由来、发展趋势及本市企业应对对策和试点研究;
12.欧盟有关能源、消耗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应对研究。
二、项目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单位为在上海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要求有较强的技术实力、较高的标准化管理水平,了解相关行业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动态,具备一定的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基础或贸易争端解决的实际经验。凡符合课题申请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单位均可提出申请。
项目责任人应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标准化人才。
优先支持有企业、科研单位等机构联合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的原则
项目资金坚持“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围绕上海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发展计划,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走出去”战略服务。项目按照突出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原则,重点支持本市主要出口领域、高新技术领域及支柱产业的相关标准化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项目申请单位应有配套资金支持申请项目的研制。项目人员费资助额不得超过申请资助总额的15%;项目间接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不对设备费提供资助。
四、项目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上海市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措施专项课题可行性方案(2004版)》(可向项目申请受理部门索取或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bts.sh.cn、上海标准服务信息网www.shsi.net.cn上)。在规定的时间报(寄)送项目申请受理机构。
2.项目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8份。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申请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请申请者自行留底。
五、项目申请时间和审批程序
本批课题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04年10月31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收申请项目之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批当年资助项目。项目申请受理部门负责把审批结果通知申请者。
六、项目时间进度和考核目标
项目的研究应当在1-2年时间内提出能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或为此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持,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七、项目申请及审批的联系方式
1、项目申请受理部门:
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227号701室
邮编:200031
电话:54045500-2608/2609
传真:54038391
联系人:陈向平、戴宇欣
E-mail:chenxp@cnsis.info; daiyx@cnsis.info
2、项目管理部门:
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227号1203室
邮编:200031
电话:54045500-2231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