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刘翔姚明等31名运动员教练员的决定2004年09月13日
沪府发〔2004〕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在第二十八届雅典奥运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团结一致,顽强拼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参加中国体育代表团的上海籍运动员、教练员沉着冷静,斗志昂扬,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作出了贡献。田径运动员刘翔在男子110米栏比赛中,追求卓越,勇夺中国田径史上第一枚男子项目奥运会金牌,平世界纪录破奥运会纪录,实现了中国乃至亚洲男子径赛短距离项目的历史性突破;篮球运动员姚明拼搏奋斗,发挥出色;跳水运动员吴敏霞表现突出,取得女子3米板双人跳水金牌和单人跳水银牌;击剑运动员叶冲、王磊不负众望,分获男子花剑团体和男子重剑个人银牌;游泳运动员徐妍玮、庞佳颖、朱颖文与队友一起奋勇争先,摘得女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银牌,破奥运会记录;乒乓球运动员王励勤坚韧不拔,夺得男子单打铜牌。还有22人次在比赛中获得了较好的名次。他们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上海人民争了光。
为表彰在第二十八届奥运会上表现出色的运动员、教练员,市政府决定:
一、给予运动员刘翔、姚明、吴敏霞,教练员孙海平通令嘉奖,并授予上海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二、给予运动员叶冲、王磊、徐妍玮、庞佳颖、朱颖文、王励勤,教练员陆元盛、王跃舫、徐惠琴、潘佳章、施之皓通令嘉奖,并记一等功一次;
三、给予运动员胡斌渊、陶桦、张爱、程晖、徐琳蓓、冯雪玲、仲维萍、陈永强、陈瑜、沈晓英、刘炜、张莹、王F、陈积,教练员陆亨文、刘小马通令嘉奖,并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全市体育健儿向中国体育代表团和上述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学习,大力发扬振兴中华、为国争光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勇往直前、争创一流的英雄主义精神,继续刻苦训练,不断提高竞技水平,争取在明年的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以及2008年的第二十九届北京奥运会上再创佳绩,为祖国、为上海人民再立新功。
希望全市各行各业以中国体育代表团和上述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为榜样,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为上海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