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上海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医保办、医保事务中心:
根据沪医保中心〔2006〕56号《关于2006年度区县医保事务中心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考核评比,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闵行区医保事务中心、宝山区医保事务中心被评为2006年度上海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优秀单位。
卢湾区医保事务中心、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长宁区医保事务中心、静安区医保事务中心、普陀区医保事务中心、嘉定区医保事务中心、南汇区区医保事务中心、金山区医保事务中心被评为2006年度上海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先进单位。
希望上述单位继续发扬成绩,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医保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务实开拓,积极进取,为开创上海医保工作的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