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度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工作通知2012年06月25日
各委、办、局,各区县文化(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本市2012年度文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审定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2年度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审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定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今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受理申报(按国家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除外,申报时须提供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文博高级职务的条件,按《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办法(试行)》(沪职改办【2002】4号)规定执行。其中,申报文物经营专业的,按《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文物经营专业)试行办法》(沪文管发【2004】第604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文博高级职务,须通过本市职称古汉语(高级)考试(或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的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要求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完成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研修班等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
(四)聘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从其他相关系列转到文博岗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文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并符合本专业要求,可申报转审同一层次文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申报研究馆员、大学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申报副研究馆员的须进行论文(著)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七)文物经营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须取得上海市文化人才认证文物经营专业(高级)合格证书。
(八)上一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审定未通过的,一般不予受理,在今年取得以下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的除外:
1、取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并具有个人证书的。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课题),并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的。
4、为文物保护、回归作出重大贡献的。
(九)申报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计算到2012年12月底。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3份(该表可在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中)。
2、本人撰写的《业务工作报告》12份,要求参考《业务工作报告撰写提纲》(***一)。
3、现职务任期内,专著1本或论文35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或省市级以上学术交流研讨会上宣读的,并填写《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送(答辩)论文(著)登记表》(***二)。需选择1部或1篇作为主送专著或论文。
4、各类证书:
①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验证地址:瑞金南路438号);
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③职称古汉语(或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④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⑤身份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5、签署本人诚信证明(***三)。
6、本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二)对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求
1、单位对申报人撰写推荐报告,字数不少于800字。事业单位需提供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推荐申报;
2、单位对申报人填写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的内容进行核实,在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核实意见和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栏内按实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章;
3、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章,原件还与本人;
4、单位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业务考绩档案》(该表可在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中);
②与申报人签订岗位聘用或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申报人单位地址、邮编、电话,材料报送人姓名、联系方式;
④需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档案由外单位管理的,单位应负责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送交档案所在地进行核实盖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受理
1、报送材料时,将填写好《文博系列申报高级职务审定材料目录》(***四)相关内容,并粘贴在材料袋正面上。
2、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16K纸)外,其他材料请用A4纸,各类证书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3、经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凭单位介绍信于9月24日至9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3:30),送至上海博物馆人事处(人民大道201号)。
4、审定费800元/人,答辩费100元/人,报送审定材料时一并交付。
五、评审结果和资格证书
审定结果由上海市文物局通知各申报人和申报人单位。审定通过的文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
六、申报工作联系
联系电话:63723500转628、631
联系地址:人民大道201号联系人:金建平、裘文慧
七、其他
本通知及***可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或上海市文物局网(wgj.sh.gov.cn)政务公告栏内或上海博物馆网(http://www.shanghaimuseum.net)上查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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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物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