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文明委等印发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关于印发《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的通知
沪教委德〔2009〕28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妇联、文明办,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十一五”指导计划》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为青少年学生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现将《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18:02: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