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制订的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2012年07月05日
沪府办发〔2012〕4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上海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2〕77号),扎实推进《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点发展项目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沪府发〔2012〕77号文的要求,坚持改革导向,推进机制创新,加快城乡结合部学校建设,加快提升郊区学校内涵发展水平,构建城乡基本均等的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城乡基础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区域自主发展与城乡联动相结合。推动各区县找准区域基础教育发展的定位,以区县为主体,努力实现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突破城乡优质教育资源流动的瓶颈,完善市、区县两级基础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机制。
(二)促进均衡与优质发展相结合。既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和财政投入支持郊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力度,抬高底部,缩小差异;又要在政府均衡配置资源的基础上,促进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实现优质发展,整体提升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基础教育的需求。
(三)硬件建设与内涵发展相结合。既要以常住人口为基数,配置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制度,大力推进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和城郊结合部补建学校,均衡配置设施设备,使学校教育资源与常住人口分布相适应;又要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升郊区师资水平,大力推进郊区学校内涵建设,实现郊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增量。
(四)质量提升与转型发展相结合。按照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把为了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科学教育价值观和教育质量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转型发展,在转型中提升育人质量,在转型中提升教师的教育境界和专业能力,在转型中实现学校优质发展。
三、工作目标
加快城郊结合部学校建设步伐,到2015年,实现教育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分布基本相适应,更好地满足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需求;以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教师柔性流动为抓手,到2015年,市、区县两级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基础教育整体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以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为引领,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到2015年,基本形成基础教育转型发展的良好局面,全面育人观念在基础教育学校得到较好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加快城郊结合地区学校建设步伐
1.按照规划,扎实推进落实十二五基础教育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建设1042个基础教育建设项目。其中,公建配套和新建学校860所,迁建和重建学校50所,改扩建项目132个。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建设项目的落地。
2.进一步完善公建配套学校建设机制
各区县进一步完善公建配套学校建设机制,扎实推进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和其他新建住宅区的公建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3.合力推进城郊结合部学校建设
加强郊区人口集聚街镇的学校建设,在基础教育1042个建设项目中,安排增建(含改扩建)150所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各区县要完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合力推进增建项目的落实。
4.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
2012-2014年,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更新、加固改造工程,计划实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4亿元,涉及项目学校(教学点)数265个。各区县依照校安工程现有工作政策、机制,在资金、制度、措施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5.优化城乡幼儿园、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分别按照幼儿园、中小学建设2005和2004标准,加快对学校硬件设施和教学设备的升级改造。加强中小学专用教室和综合实验室建设,改进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实验能力。按照相关标准,为所有学校配备技防设施。加强中小学体育场馆建设,在中心城区推进学校健身房建设,在郊区或场地条件允许的区县,推进学校游泳馆和室内体育馆建设。
(二)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作用,形成市、区县两级共享辐射机制
1.推进生均经费较高区县帮扶相对困难区县
统筹教育生均经费较高区的部分财政教育资金,采取建设学校或内涵发展项目等形式,专项用于生均经费水平较低且财力相对困难郊区基础教育发展。
2.推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赴郊区新城办分校
为十二五期间上海重点发展的郊区新城布局引进优质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健全总校与分校的联动考核机制,增加郊区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总量。
3.组织优质学校赴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对口办学
组织中心城区优质学校赴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对口办学,实现郊区新建公建配套学校高起点办学。根据十二五各大型居住社区和郊区新城建设学校量,为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引进一批优质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资源。同时,发挥区县自身的教育优势,将大型居住社区、郊区新城公建配套其他学校纳入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范围,共同提升公建配套学校的办学起点。
4.继续深入推进实施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
进一步创新委托管理工作机制,丰富委托管理实践,拓展委托管理覆盖面,形成市、区县两级工作网络和推进机制,提高委托管理效益。
5.建立健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
建立区县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机制,通过优质学校设立分校、区域内优质学校托管薄弱学校、城乡学校结对考核、组建教育集团、教育资源联盟、教育合作体等多种形式,形成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的良好局面。
(三)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提升郊区师资水平
1.建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升新进教师质量
建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从源头上进一步提高郊区农村新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提升新进教师质量。对新上岗班主任(含班主任后备人员)开展上岗培训。鼓励师范院校或其他高校优秀毕业生到郊区农村学校任教,并给予一定资助。推出在中心城区任教的免费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计划。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村教师专业水平
为有潜力的农村骨干教师搭建专业成长平台,以需求、问题和实践为导向,针对不同教龄的骨干教师,开展分层培训。继续搞好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帮助郊区县教师聚焦课堂教学。实施郊区县英语教师强化培训项目,提高农村普通中小学英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实施远郊区县薄弱学校师资队伍质量提升项目,开展教师专业发展***指导和研究。开展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的专题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3.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柔性流动
建立和完善校级干部、骨干教师流动机制,中学高级教师跨校申报和应聘机制,引导优秀教师从中心城区学校向郊区学校、从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从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稳定郊区特级校长、特级教师队伍。在选拔校长、后备干部、骨干教师以及参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时,优先推荐在本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积极参与人才有序流动、有两所及以上学校的任职任教经历者。对郊区新建学校,按照编制要求,配齐配足教师。
4.推进骨干教师支援郊区教育
每年选派一批在职或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骨干教师,到对口郊区县的农村学校、公建配套学校、人口集聚街镇增建学校支教或开展委托管理,帮助受援学校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支教或委托管理人员待遇,可以适当延长其1-5年退休年龄。设置支教或委托管理工作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受援学校内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鼓励郊区县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校长、教师到对口中心城区的优秀学校挂职锻炼和跟岗培训。
(四)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发展
1.提升教研员的课程实施指导能力和学校的课程领导力
加强教研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教研机构和教研员课程实施的专业指导能力,强化对中小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实施的专业指导。充分发挥课改基地学校的作用,推广提升学校课程领导力项目实验成果。中小学校要聚焦课改,把提升课程领导力作为学校发展的核心任务,找准学校课程与教学改革发展的方向,充分利用学校附近可以利用的课程资源,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升学校的课程领导力。
2.以绿色指标为重点推动教育评价改革
推动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在城乡学校的普遍实施,推进区县科学管理和评价学校教学质量,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校以课程标准实施情况考量教学质量,关注影响学生学业质量的重要因素,建立以校为本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3.发挥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的辐射效应
推进新优质学校项目实施,对相关学校积极适应教育内外变革的需求,从自身实际出发,突破生源、师资薄弱等瓶颈,围绕课程与教学改革,关注每个学生发展,提升办学境界、推进优质办学的办学经验进行总结,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区域推进市民身边的新优质学校发展的良性机制,带动中小学实现转型发展。
4.加强对学校发展的专业支持
建立由优秀校长、特级及骨干教师等组成的区县级学校发展专家指导团队,对学校教育改革给予指导。要制定工作章程,明确指导团队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等,保证指导效果。中心城区的专家指导团队还要承担对口郊区县的部分学校指导工作,帮助郊区学校提高内涵发展水平。
5.提高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依托数字化学习环境,推进教育教学手段和模式的创新。以信息化技能、信息化学习和信息化生存为基础,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引导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学习活动。完善评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校信息化应用。
(五)努力满足各类群体教育需求
1.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权益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进一步加强随迁子女融入教育。进一步加强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财务与资产管理、教师队伍管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规范管理,逐步提高政府基本成本补贴水平,提升教育质量。继续做好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工作。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扎实推进常住人口幼儿学前教育或看护服务全覆盖。
2.推进新一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深化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建立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实现多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整合。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体系,强化随班就读管理。逐步完善市特殊教育资源库,为学校、康复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特殊儿童及家长提供专业支持。
3.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健全帮困工作机制,保障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搞好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好地接受基础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工作的领导
依托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平台,建立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更好推进十二五期间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区县落实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帮助区县解决学校建设规划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郊区县要建立本区县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区县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推进计划,分年度扎实推进工作举措的落实。
(二)完善经费投入的机制
完善区县财政教育经费统筹机制。依法履行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在保障财政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基础上,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目标的完成。大力推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切实加强和完善财政教育经费管理,增强财政教育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各区县财政和教育部门要统筹使用好市对区县的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信息公开,加强对财政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开展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财政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的专项督导
根据教育部与市政府签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作备忘录的精神,将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中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教育公建配套、师资配备等内容,融入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督政之中。由市教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对大型居住社区公建配套项目和郊区新城公建配套建设项目的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建设项目进行***督导,以保证本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同步实施和推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