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委市民政局等关于开展纪念建军80周年红色旅游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沪旅〔2007〕45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团组织: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各级团组织要抓住这一重要契机,充分发挥上海红色文化优势,集中整合红色旅游资源,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主题鲜明、史料翔实、事迹感人、方式新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展示上海新成就、新风貌,扩大上海的城市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本次主题系列活动是追忆红色历史、光***传统、发展上海红色旅游的进一步延伸。它对于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民族文化,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群众满怀信心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
本次主题系列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清明节、***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充分利用各区县的伟人故居、烈士陵园、革命遗址遗迹、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旅游资源广泛开展活动,激励全市市民尤其是广大团员青年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意识。
三、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忆革命先烈,燃红色激情。
四、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按照“立足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分阶段组织开展相应的纪念活动。
1、清明时节,发动各单位团员青年、各大中小学学生在烈士纪念场所、革命遗址遗迹及故居进行祭扫烈士等活动,弘扬烈士的献身精神,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深入开展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教育。龙华烈士陵园等单位要精心做好清明祭扫活动的保障工作,为祭扫活动提供服务。
2、“***”前后,各级团组织结合开展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85周年暨“***”运动88周年活动,在广大青年中进行团史、军史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革命军人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弘扬伟大的***精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渔阳里团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等红色旅游基地要成为各级团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团日活动的重要阵地。
3、5月27日上海解放纪念日,在本市重要的纪念地举行全市各界青年“薪火传承,勇当先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在上海解放纪念馆等地组织的“老战士重返战地忆革命”“爱我上海”系列活动,引导青年积极投身上海新一轮改革与发展的伟大实践。
4、六一期间,组织青少年在东方绿舟、宋庆龄陵园等青少年活动基地和红色旅游基地开展青年喜闻乐见的素质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
5、七一前后,各级团组织通过“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回顾党和军队的光辉历程,学习部队顽强的作风与斗志,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与决心。
6、八一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军民共建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向老红军、老战士送温暖,以及与驻沪部队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同时组织“八一军旗映浦江”大型图片展。
7、十一前后,通过各地红色旅游资源的整合与连线,组织本市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人民广场举行隆重的升国旗仪式,在新四军广场举行“新四军建军70周年”大型庆典活动,在各大院校举办“这就是上海”摄影大赛红色旅游主题宣传推广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纪念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形式多样、规模适度,要突出思想内涵,讲求工作实效。要不断完善辖区内红色旅游景点的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功能,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烈士陵园这一特有的红色旅游资源,加强管理和维护,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供良好的祭扫和纪念活动环境;利用各种契机,精心策划组织各类纪念活动;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努力使烈士陵园成为学习历史知识、了解革命传统、增强爱国情感、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
各级团组织应发挥组织优势,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和祖国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