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公开征集201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议题的公告2015年10月26日
为了进一步增强本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议题。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立法重点
本市201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拟重点考虑保障改革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二、递交方式
建议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递交立法议题:
1、将书面建议邮寄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人民大道200号706室,邮编200003)。
2、发送电子邮件至fzbzhc@shanghai.gov.cn。
3、将书面建议传真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传真:23113254)。
三、有关提示
1、建议人提出立法议题的,请说明建议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的政府规章的名称、建议理由,以及希望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如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者立法文本建议稿的,请一并递交。
2、为便于联系沟通,请建议人注明本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向建议人反馈有关采纳情况。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