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关于命名第一批上海市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通知
沪体群〔2007〕203号
各区、县体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纲要》,切实加强社区体育组织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创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体群〔2004〕49号)要求,自2004年起,本市12个区13个街道(镇)组织开展了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创建工作,在创建期间,13个俱乐部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先后通过了专家组评估,其中有5个俱乐部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命名要求,有8个俱乐部符合上海市体育局命名标准。现决定命名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等8个俱乐部为第一批上海市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希望各俱乐部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俱乐部的组织、引导、示范作用,加快“体育进社区”工作的推进,为增强市民体质、丰富市民业余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区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第一批上海市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名单(略)
上海市体育局
二○○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