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抓紧上报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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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水务〔2015〕1084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抓紧上报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郊区(县)水务局:
按照市领导关于农林水联动、田宅路统筹、区域化推进的指示精神和《关于加快推进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15〕625号)要求,各区县积极组织、精心谋划,编制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据了解,部分区县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分管区县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现请你单位将本区县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报经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于11月20日前上报我局。
另请你单位将本区县成立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小组发文抄送我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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