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9〕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质量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形象。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加强质量工作,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的一大举措。现就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主题,抓住重点,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一)着力创建“质量宣传年”,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
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宣传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积极组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质量知识,大力宣传一批新树立的富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重质量的典型。同时,充分利用舆论监督武器,曝光一批质量违法行为。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组织好“质量月”、“世界计量日”和“世界标准日”等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参与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来,让质量知识进厂区、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区,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创建“质量提升年”,全面提升上海城市竞争力。
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提升年,推进本市总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大力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市、区县两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深入开展“质量兴区”活动,聚焦产业发展重点与结构调整,完善名牌发展战略推进与质量奖励制度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重点推进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城市公共管理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紧密结合上海世博会筹办和运营工作,切实提高公共交通、旅游业、商贸服务、电信通讯等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服务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企业作为质量责任的主体,要增强质量意识,严格质量管理,提升竞争优势。
(三)着力创建“质量服务年”,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
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服务年,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大各级政府和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的工作力度,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质量技术服务与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和社团组织、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等各种社会资源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质量法制教育,进厂宣讲、解读标准,开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培训、咨询等活动,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相关行政部门和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逐步减免行政事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做好服务上海世博会的各项工作,研究制订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方案与措施。
(四)着力创建“质量整治年”,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整治年,加大质量安全监管。依据《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对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安全的集中整治。开展对农资、家电、建材、絮用纤维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专项打假治劣行动,严厉打击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建设工程中设备质量的监管,强化对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和深基坑工程的风险监管,开展对住宅工程质量的专项整治。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些带有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顽症。
(五)着力创建“质量建设年”,不断夯实质量发展的基础。
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建设年,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行业质量自律的质量责任体系,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加强质量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质量管理规定,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执法的水平。持续加强质量技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计量、认证和检测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应对突发质量安全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快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探索和实施质量技术岗位的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为企事业单位和质量中介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调动社会力量,加大质量工作理论研究与质量实践创新力度。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以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把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作为促进区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以区域重点发展带动全市整体发展,逐步实现“质量兴市”战略目标。
(一)逐级落实质量责任
各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质量兴区”的根本目标,结合区县功能定位以及《上海市质量兴区绩效评价指南》,制定并实施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兴区”工作方案。将“质量兴区”工作纳入区县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街道或乡镇。
(二)完善质量工作体系
成立由区、县政府领导负责的质量工作领导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区县质量工作;各职能部门、街道或乡镇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策引导与公共管理和服务;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努力构建“各方参与、责任明确、服务到位、监管严格”的区县质量工作体系。
(三)健全质量监管机制
要加强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风险,做到早知晓、早准备、早预防。建立从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大打假治劣的力度,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要通过“质量兴区”工作,推动区域内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质量提升计划,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做到严把原材料进厂关,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检验检测;严把产品出厂关,严格落实售后服务责任,严格履行缺陷产品召回责任,不断追求卓越,走“质量兴企”之路。
(五)加强质量工作保障
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区县名牌发展战略和标准引领战略,培育一批拥有知名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支柱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强区县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等质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增强区域内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实施满意工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及生活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三、大力协同,齐抓共管,将质量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齐抓共管,推动落实
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和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等质量工作协调机制和平台,加强部门协调与区域联动,并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对广大企业的指导,共同推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与“质量兴区”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检查,务求实效
各区县政府和市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年底前对本系统和区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活动开展的进度和成效,确保“质量和安全年”的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三)认真验收,总结经验
各区县政府要在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并做好自我评价工作。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将根据“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依据《上海市质量兴区绩效评价指南》,对自评合格的区县进行验收。对成效显著的,将推荐参加“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县”的评选。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