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关于督促原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速来办理相应入迁手续的通知2004年07月15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关于授权登记管理部份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函》的规定,我处已向所有相关下放单位发函要求办理相应迁入手续,但目前尚有12家相关单位未办理相应手续(名单附后)。请各相关单位见通知后,速来我处办理相关手续。
地址:D肇嘉浜路301号4楼注册大厅外资登记窗口
联系人:徐红
联系电话:***220000×5382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处
二OO四年七月十三日
相关单位的名单:
1, 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2, 国宏互惠保险公司上海代表处
3, 中亚保险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4, 大华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5, 香港卓亚(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6, 国泰世纪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7, 香港友联银行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8, 北欧银行芬兰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9, 怡安保险(集团)公司上海代表处
10,瑞典银行上海代表处
11,印度尼西亚曼底利银行上海代表处
12,新鸿基保险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