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奉贤区庄行镇农机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
沪农机[2009]27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
2009年6月22日,我市奉贤区庄行镇发生了一起农机事故,致使1人死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6月22日17时10分,庄行镇新叶村拖拉机驾驶员姚某某(男,47岁)驾驶拖挂运送水稻秧苗车厢的拖拉机(牌号:沪01/10758,厂牌型号:上海纽荷兰SNH550),在庄行镇张塘村10组机耕路由东向西行使,至村内南北向水泥路十字路口停车,姚某某到水泥路西侧洗手后返回驾驶拖拉机,由机耕路向右转弯上水泥路时,拖车左后轮碾压一儿童(周某某,男,3岁),致其当场死亡。
该起事故主要原因是:姚某某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在停车后重新起步行驶时,违反了“上海市农业机械操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即拖拉机起步前必须环顾四周、发出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造成了惨剧。
今年,***安委会下达给本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控制考核指标为1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在获知奉贤区发生农机死亡事故后,市农委分管安全生产的邵林初副主任批示:“请农机监理所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领导批示,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狠抓责任落实。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制度上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真正做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狠抓专项整治。要坚决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严厉打击查处农机违法载客、超速行驶、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深入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机具库房和油料库的消防设施配备、机具登记和年检、牌证申领和换发等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年”、“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狠抓自查自纠。要及时组织学习此次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认真地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重点生产环节、部位进行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较大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狠抓安全事故信息报送。今年正值建国60周年和世博会筹办的重要时期,要充分认识安全事故报送的重要性。要明确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工作要求,加强事故报送制度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和报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