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关于本市流通领域童车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本市流通领域童车质量监测情况
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近期,市工商局对本市部分超市和商场经销的儿童三轮车、儿童自行车和电动童车进行了质量监测,监测共抽取了14种商品,经检测,合格10种,不合格4种,合格率为71.4%。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挤夹点、脚蹬离地高度、制动系统。
本次监测共抽取儿童三轮车4种,合格1种,合格率为25%;抽取儿童自行车2种,合格1种,合格率为50%;抽取电动童车8种,全部合格。监测结果显示:4种不合格商品全部为超市经销,对超市监测的6种童车中,仅2种合格,合格率为33.3%。如上海黄浦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销的2种童车全部不合格。
不合格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挤夹点不符合要求。标准规定:儿童三轮车不应有任何可能造成儿童伤害的挤夹点,即任何可能触及的活动部分间隙,如手柄部分的车头前叉在转动时与车架形成的挤夹点均应小于5mm(小孩手指难以伸入)或大于12mm(小孩手指伸入后能轻易拔出),以防止儿童的手放在挤夹点位置可能引起的伤害。监测中发现,个别生产企业为增加产品的外型美观,在车头上增加了塑料动物造型,从而忽视了该造型与车架的间隙,形成了危险挤夹点。
二是脚蹬离地高度不符合要求。标准规定:脚蹬离地高度不应小于40mm,脚蹬离地高度太低,儿童在骑行转弯时,脚蹬就要碰地,容易造成翻车事故。这是企业在产品设计时未经安全审查产生的缺陷。
三是制动系统不符合要求。标准规定:手闸的最大握闸尺寸应小于或等于60
mm,以防止儿童在骑车时因手小无法握住手闸,而发生不能制动的情况。如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曲阳店经销的标注为“Great”儿童自行车左右手闸把最大握闸实测分别为66
mm、68
mm。
此外,不合格的商品还存在着防护外露突出物的防护罩帽无法承受规定的拉力而脱落。标准规定此类防护罩帽应能承受70N拉力,但检测中发现,个别商品的防护罩帽仅用25N的力就拉脱了,容易造成儿童伤害事故。
对于本次监测结果,工商部门将依法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企业进行查处,责令经销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此类商品时应注意四个方面的事项:一是检查童车表面接触儿童手、腿的部分有无锐利尖端、锐利边缘以及突出物;二是观察童车表面的各种涂层是否有明显的剥落现象;三是查看是否具有3C认证标志,根据规定,今年6月1日国家对各类童车将实施产品强制认证;四是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因为不同的童车有不同的额定载重、适用年龄范围、装配要求、保养方法等,避免因自身的选购或使用不当,造成对儿童的伤害。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