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征集2007年度成果转化再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加快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07年度成果转化再创新专项征集指南。
一、资助原则
所申请项目必须是2006年度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上海市科委对专项课题的支助额度不超过课题总预算的15%,主要用于对成果转化的再创新项目配套。
二、重点支持领域
1、新材料技术领域
重点支持发展高强度、高性能、复合化、功能化和低成本,具有耐高温、高压、超低温、强腐蚀或抗辐射等性能的新材料。
2、先进制造技术领域
重点支持以现代技术集成开发的自动化、智能机械技术,包括机电基础件、机电一体化设备和及其系统、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汽车电子的开发技术。
3、生物技术领域
重点支持温室生产等现代农用设备技术,以及高效低毒的农药开发及示踪剂技术。
三、申报要求
1、凡是符合课题制要求并符合本征集指南的,有意承担成果转化再创新专项的法人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的“网上办事”中进行网上申报并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课题可行性方案》。
2、报送申报材料包括:《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课题可行性方案》(同时网上提交并)、含完整***材料(***材料包括:06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认定证书复印件,0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的合订书面材料2套、以及供扫描用***材料1套。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得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作为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科研项目数超过二项。
四、其他事项
1、本征集通知受理起始日期为2007年6月5日,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在受理截止日前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提交可行性方案和其他所有表格。
2、书面申报材料从6月23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3、网上填报备注:
1)点击连接可进入《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申报页面;
2)首次登录必须选择“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开始申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4、材料送(寄)达地址:北京东路668号东楼2室,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联系人:宋燕联系电话:53080900―16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