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等转发教育部等关于中小学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暑假通知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暑期安排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暑假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德〔2009〕44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工作,组织好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快乐、有益的暑假,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暑期安排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暑假的通知》(教基一厅〔2009〕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各区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09〕33号)和《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沪教委德〔2009〕7号)文件精神,重点做好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大联赛”、“学生电影节”、“文化艺术展演”、“科技服务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倡导并鼓励中学生在暑假期间完成10个学时的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与志愿者服务(小学高年级参照执行)。
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和校外活动营地,在暑期要精心设计、精心组织活动,开放活动阵地,为学生假期活动提供多种选择平台,吸引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和自我成长的需求。
二、围绕“我爱我的祖国”向国旗敬礼、为世博添彩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以“上海市中小学生民族精神教育课外阅读书籍推荐目录”(***2)为主要参考书目,开展小型多样的读书沙龙、读后感交流会、网上读书征文等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能够自觉接受科学人文教育,自主地获得丰富的思想启迪。
三、学校要鼓励学生家长利用假期时间多与孩子开展亲子活动,带领孩子走进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等社会实践场所,通过亲子间的互动和交流,增进家庭亲情。同时,引导家长鼓励孩子学做社区志愿者,运用学生电子学籍卡,开展社会实践认证(本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认证工作试点单位见***3)。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培养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暑假期间本市中小学要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小型活动为宜。学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如组织开展学生室内集中活动,必须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严格落实防病防疫措施,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
***:1.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暑期安排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暑假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